第314章 九(劇情+感情) (1/4)
第9章
楊熙和梁豔豔被押送回市局, 是下午的事情。
等到這二人被押送到審訊室,小丁和蘭寧各自帶了一個人進入審訊室,對這對夫妻進行突審。
蘭寧負責楊熙, 小丁負責梁豔豔。
蘭寧進入審訊室,就那樣坐在他們的對面,眼神空洞地看着他。
坐下之後, 蘭寧打開自己手裏面的文件夾,直接從中取出了凌琳的照片舉起來, 問道:“這個人你認識嗎?”
楊熙眯起眼看了一會兒,由於近視眼的原因,他看不清上面的臉。
蘭寧便站起身走進了, 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想清楚了再說。”
楊熙拿起來看這纔看清了照片上的人。
放下照片, 他表現得很坦率:“認識。”
蘭寧:“知道自己爲甚麼被抓嗎?”
楊熙點頭, “因爲組織代孕。”
蘭寧坐回自己的座位, 說道:“對,但不全對。這一切的起因, 是因爲我們在敏陽縣城邊上的一口荒井裏面發現了凌琳的屍體,順藤摸瓜,最終纔不你們一鍋端了。”
“你的問題不僅僅是非法經營代孕產業鏈, 還有一條人命。”蘭寧雙手交叉放在桌上,這樣的一個姿勢, 是他審訊時常用的姿勢。
楊熙低頭看了一眼桌上的照片, 許久都沒有抬起頭,眼眸迴轉,在思考着事情的後果。
過了許久,他做出了決定。
那一瞬間, 他抬起了自己的頭,卻塌了肩膀。
從一開始的肌肉緊繃到現在徹底鬆懈。
沒有人知道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裏面,他想了一些甚麼。
他看向蘭寧,這位警察年齡並不大,眼神卻是無比地堅定。
“是我殺了凌琳。”
短短的六個字,卻讓蘭寧感到驚訝。
在從麗城回春城的路上,他和小丁兩人又不斷地提起這件事,他們兩個人都有同樣的想法,那就是兩位老人可能會進行頂罪。
卻沒想到楊熙會主動地承認自己殺害凌琳的事實。
蘭寧:“你爲甚麼要殺害凌琳?理由是甚麼?”
楊熙說道:“因爲凌琳肚子裏面的孩子沒了,那個孩子很重要,客戶花了80萬,並且每個月額外支付一萬五的孕育費,要求嚴格按照他們制定的要求孕育這個孩子,十月懷胎,我們爲此全家付出了八個月的時間,再有一個月多一點,孩子就可以順利出生,而我們也就可以完成這筆交易。”
“這纔是事情正常的走向,因爲凌琳一個不小心從樓上跌下來,導致胎兒早產,各種原因堆疊起來,最終孩子死亡,交易失敗。”
楊熙道:“我是一個很冷血的人,她肚子裏孩子的死活,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對我來說孩子只是一個交易物品。但這個物品,花費我們所有的心血,整整八個月,就只剩那麼一點點的時間,如果她小心一點,一切就可以避免了,可事實是因爲她的粗心大意,導致了交易的失敗。我們不僅付出了八個月的心血,還要退還客戶打來的定金,所以一氣之下,我便對着她發泄了一通。”
“當時蒙着被子,我不知道她是否死亡。是我的老婆進屋查看情況,發現她的死亡。”
蘭寧問道:“隨後你們做了甚麼?”
楊熙:“人死了,我和我老婆商量了一下,決定還是找個地方把她扔了。我小時候在村裏面長大,在鎮上讀書都是走路去鎮上,離得不遠,上學的路上就會經過那口水井,所以當我想到要將屍體拋掉的時候,我第一反應想到的就是那口井。”
蘭寧:“井口是你封上的嗎?”
“是。”楊熙說道:“如果只是把屍體拋在那裏,很容易就會被人發現,所以我連夜將井口封了起來。一般那個地方不會有人去,就算有人去了,看到井口被封了,也只會聯想到是擔心有孩子玩耍不小心掉進去溺水。”
這就是爲甚麼井口封了一年多,也沒有人太在意這件事的根本原因。
如果不是因爲突然要用水,誰能想得到,在這樣的地方里面竟然會藏着一具屍體。
小丁詢問梁豔豔,得到的回應卻是差不多的。
梁豔豔和楊熙兩個人證詞可以相互佐證,再結合盛樂的證詞,基本可以證明楊熙的證詞沒有問題。
楊傑見自己的兒子已經如實交代了,便也不再繼續頑固。
案子破了,還順帶打擊了非法代孕的組織。
可謂是十分圓滿。
樓子誠帶着一份報告來找蘭寧。
蘭寧打開一看,是DNA親子鑑定報告。
凌琳就是楊樂樂,也就是楊川的女兒。
楊川此時正在飛機上,將會在傍晚抵達春城機場,隨後來他們市局看望他的女兒。
樓子誠很想幫凌琳收拾一下,可凌琳已經死了一年多,被浸泡在井水裏面屍蠟化,早已看不出長甚麼樣。
對於這樣的一具屍體,他也只能儘可能地讓她看起來體面一點。
蘭寧嘆了口氣,凌琳的一生可以說很悲慘。
他們一家都很悲慘。
七點半左右,凌琳的親生父親楊川來到春城市局。
這位老人四十多歲,看着卻蒼老得像是六十多歲,頭髮全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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