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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節 明珠暗投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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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賣了十八年豆腐,養大三個孩子,夫君卻把我接到京城,讓我做妾。

我丟下一紙和離書。

我長子是將軍,次子是狀元,幼女是郡主。

我是江南富商,做妾,他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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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薛寶釵苦守寒窯十八年,今有我李明珠在江南賣了十八年豆腐,拉扯幾個孩子長大,哎——如今總算是苦盡甘來。”

我拿帕子摁了摁眼角,轉頭對旁邊清俊的小廝瞪起眼睛。

“臉弄那麼白淨幹甚麼,搞點灰上去!”

“是,夫人。”

他委屈巴巴地撇了撇嘴。

“夫人,都說女爲悅己者容,你十八年來第一次見老爺,怎麼也不好生打扮打扮。穿得這樣破破爛爛,老爺見了如何能歡喜?”

“而且——”

小廝墨寶吞吞吐吐。

“夫人,那是王寶釧,不是薛寶釵。”

“甚麼王啊薛,不是都一樣?而且你懂啥,薛平貴見了王寶釧第一件事就是考驗她,我不得考驗考驗我那便宜夫君?這叫走男人的路,讓男人無路可走。”

我扶了扶頭上的木簪,握着墨寶的手跳下馬車。

我叫李明珠,是江南富商李富貴的嫡長女,也是窮小子葉修的原配發妻。

哦,現在不是窮小子,他如今是禮部郎中,正五品的京官了。

2

這是一個非常老套的故事,千金小姐跟窮小子私奔,我父親氣得臉色鐵青。

“明珠,你如果非要嫁給她,我給你準備的十萬貫嫁妝,一毛都休想要!”

頓了頓,他又不甘心地走過來勸我。

“我也不是要阻止你嫁給潛力股,可你能不能長點心眼。葉修現在二十歲了,一個窮秀才,落第五次,啥都考不上,你跟着他能有甚麼前途?”

我伸手捂住耳朵:“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

我父親氣得跟我斷絕關係,我抱着包袱,跟葉修回了揚州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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