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言情 > 大清重組家庭 >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1/4)

目錄

第五十四章

雖然說自從林佳氏去世之後,作爲長媳的富察氏就扛起了管家的擔子,但是寧方和他那些庶出的兄弟仍然沒有分家,所以現在赫舍裏家的當家人確實是圖達無疑。

別看圖達平日裏萬事不管,但是他的地位和輩分擺在那兒,他這話一出,富察氏還能說甚麼?

她甚麼都不能說。

因爲富察氏算是看明白了,圖達這是擺明了給自己女兒撐腰,再加上他本來就是個混不吝的性子,富察氏可不敢保證她要是繼續不忿下去的話,他會說出甚麼樣的話。

只是當着寧素他們的面,富察氏不敢說甚麼,背對着他們的時候她就忍不住了:“你們說這算怎麼回事?自打額娘去世之後,我爲了這個家兢兢業業的,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

“結果呢?結果他們赫舍裏家的人卻聯合起來欺負我,也不想想這些年要不是有我辛辛苦苦地給他們管家,他們能有那麼多的舒服日子過?更別提我還給他們赫舍裏家添了一雙兒女。現在他們是一點舊情都不念,任由寧素一個出了門的小姑子打我的臉,我這活着還有甚麼意思啊?”

寧素等人並沒有順風耳,按理來說他們是聽不到富察氏背地裏嘀咕的這些話的,但是架不住她“嘀咕”的時候實在是過於大聲了,於是經過奴才們的嘴那麼一傳,很快的就傳到了寧素等人的耳邊。

寧方原本就因爲富察氏的所作所爲而覺得對不住寧素了,現在見富察氏只是被罰禁足而已,她不僅不夾着尾巴做人,反而是玩起了一哭二鬧三上吊那一套,當下又急又氣,起身就要往富察氏的院子奔去。

可惜寧方還沒有出這個門,就被寧素攔住了:“大哥,大嫂想說甚麼就讓她說吧,雖然就目前的情況看來,大嫂和費揚古的嫌疑是最大,但是我們確實是沒有證據證明這些事情都是他們一手策劃的,所以大嫂心裏憋着氣,想要發泄也正常。”

“妹妹,你不必給富察氏說好話了。”寧方一副羞愧不已的模樣,“雖然我們確實是沒有證據證明那些事情都是富察氏和費揚古一手策劃的,但是你大嫂她……”

再不濟他們還有這麼多年的情分呢,他難不成真的狠心那麼對她麼?

但是富察氏哪裏想到她罵人罵得嗓子都啞了,外面居然一點動靜都沒有?

“這不是明擺着的事情嗎?”寧素眨了眨眼睛,然後對寧方道,“大哥,你別忘了大嫂昨天在我們面前演戲的時候我也在場的。”

“阿瑪,寧素,你們……你們早就猜到了?”寧方有些驚訝,他覺得自己能夠發現很正常,因爲他和富察氏都做了這麼多年的夫妻了,她有沒有撒謊他多多少少是可以分辨出來的。

他不是那誰是?

但是這次的事情實在是有點太突破寧方的底線了,以至於他根本沒辦法昧着自己的良心再繼續替她遮掩。

“擔心我們證據還沒有查到,你就因爲大嫂的三言兩語而叛變了。”寧素道。

“同樣的事情他們能做一次,就能做兩次,不把幕後黑手揪出來的話,寧素你也不安全。”

但是寧素和圖達平日裏和富察氏沒多少接觸,畢竟圖達是富察氏的公爹,而寧素更不用多說了,既是外嫁女,如今又失憶了。

“胡說。”寧方道,“我是耳根子那麼軟的人嗎?”

確實是這個道理,寧素暗暗點頭,這也是她爲甚麼要繼續查下去的原因。

寧方一聽,也覺得有道理,於是他將目光轉移到圖達的身上,昨天富察氏演戲的時候他在,寧素也在,但是他們的阿瑪可沒有在,所以他是怎麼發現富察氏在演戲的?

寧方一句話都沒有說出口,但是圖達已經從他臉上的表情讀出了他的想法了,當下衝着他翻了一個白眼道:“老子喫過的鹽都比你們喫過的飯要多,我能看不出來?”

他不知道富察氏究竟是出於甚麼心態做出這種事情,他只知道一旦讓費揚古得逞的話,那麼寧素這輩子就算是毀了,不論她會不會嫁給費揚古,對她造成的傷害都是無法彌補的。

“這次的事情哪怕不是大嫂和費揚古一手策劃的,他們在裏面也肯定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只是苦於現在沒有證據,大嫂和費揚古又咬死了自己是無辜的,所以這件事還得繼續查。”

因爲她知道佟家想要對付她,日後行事好歹能提防幾分,可如果還有一個暗地裏不知身份,不知性別的人對她有惡意的話,那麼她想防都無從下手。

他們的沉默,真的是震耳欲聾了。

寧素:“……”

所以寧方並沒有因此而跟富察氏爭吵,反而替她在寧素面前遮掩,甚至在端午節之前,寧方也只是低聲下氣地央求富察氏不要將她對寧素的不滿擺到檯面上,讓人看她們的笑話。

寧方原本以爲自己把這件事說出來之後,寧素和圖達會很喫驚的,但是誰知道他們兩人喫驚歸喫驚,喫驚的原因卻似乎和他想象的大相徑庭。

“肯定不清白。”

寧方一聽,也無法可說了,不過……

但是再怎麼包容,寧方在大是大非面前也依然有自己的底線的。像富察氏之前因爲寧素和離一事而心生不滿,寧方可以理解,畢竟寧素是他的妹妹又不是富察氏的,他能心疼自己妹妹遇人不淑,富察氏也能擔心自己的女兒會不會被寧素給連累。

最後這五個字,寧方說得尤爲艱難。要問寧方和富察氏有沒有感情,那自然是有的,又因爲富察氏管家多年,寧方知道辛苦她了,所以平日裏夫妻兩人相處,他對她也多有包容。

分享本章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