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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衆矢之的,投《燕京文藝》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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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愛情遺忘的角落》最早81年刊登,當時投的《魔都文藝》,是魔都當地的二級期刊。

林愛民記得很清楚。

現在是78年2月份,《傷痕》還未發表,文學上的討論還沒有全面鋪開。

投哪個雜誌,都有被拒的風險。

萬事不決問丈母孃!

方珍在這方面的嗅覺,應該比他要強。

“晽姐!”

林愛民看向朱晽:“能不能請方阿姨審覈審覈?”

“你!”

朱晽想岔了。

壞人又要討好自己母親,非要逼她變成朱家童養媳嗎?

“上次《鑿井記勞》就沒有發表。”

林愛民急忙進一步解釋:“你也不想我退稿吧?我要贏賭約的。”

投稿到一級期刊,就答應和他在一起的賭約?

朱晽臉色微紅,狠狠瞪下林愛民。

壞人果然還惦記着!

“投稿是大事。”

她裝作沒聽懂林愛民的話,略帶矜持:“我問她有空沒有?”

自己騙自己?

那也行!

林愛民嘴角微翹,暗暗得意。

寫這篇小說就對了,誰能拒絕‘愛情’的甜蜜呢?

林愛民的丈母孃,或者說準丈母孃方珍,聽了女兒電話裏說的事情,非常震驚。

“又寫了篇小說?”

“嗯!一天就寫完了。”

“多少字?”

“一萬多。”

“你看了?覺得怎樣?”

“還行吧。”

朱晽與有榮焉:“比《鑿井記勞》好。”

比《鑿井記勞》好?

不可能!

方珍的文學鑑賞能力比女兒強,不信林愛民短時間內,還能寫出不下於《鑿井記勞》的小說。

況且女兒能看懂的東西,往往說明不夠深刻。

但不管怎樣,她的這位‘好女婿’肯定有了新作品,這點毋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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