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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買輛自行車?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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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愛民每次來《人民文學》,都能趕到飯點兒上,也是沒誰了。

不過這次崔導怡開心了,因爲是晚上。

晚上雜誌社不管飯。

“你發了稿酬,該請我老人家喫一頓吧?”

他笑眯眯提醒林愛民。

“啊?!”

林愛民聞言,一拍腦門:“我想起來了,家裏老婆做着我的飯呢。”

“改天咱們再聚。”

他轉身就溜。

“混蛋小子!”

崔導怡輕罵一句,卻沒有真的生氣。

習慣了!

習慣林愛民的不按常理!

他回家!

外面的飯菜哪裏有家裏的好喫,今天拿到林愛民的《天雲山傳奇》,崔導怡心情愉悅,已經想着要回家喝一杯。

而此時離開雜誌社的林愛民,回頭看了看,嘆了口氣。

不能怪他吝嗇,林愛民是的確有事。

他正在攢錢。

加上這次的稿酬360元,以及最近一段時間積蓄的50元,林愛民能自由支配的錢達到驚人的410元。

410元能做甚麼?

新豐樓頂級婚宴不夠一桌,但買其他日常物資,能讓普通的一家三口喫幾個月。

錢很多了!

但對於林愛民而言,還是少了點兒。

他之所以心急火燎離開,其實是真的有事。

林愛民沒回勁松的家,而是去了燕京理工家屬院,來找方珍和朱雲青。

“自行車票?”

方珍聽他說了來意,當然不推諉:“這幾天幫你問問。”

“給您!”

林愛民拿出50元,遞給方珍:“自行車票難拿,應該給人家點兒補貼。”

“不用!”

方珍沉了臉:“按照配額,我也該有的。”

“去年我讓出去了,今年我需要,他們會優先考慮的。”

“我找人搞一張,很快能夠還回去的。”

……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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