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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判決、計劃動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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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們對事發現場的調查,並沒有發現賈張氏在報案的時候說的所謂裝石灰的布包!”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就在院門口。”賈張氏怒道。

“賈張氏,你冷靜一點!我們的同志仔細的查看了你說的那個範圍,也問了當時第一批趕到的人,的確沒有任何人見到過說的那個布包。”

“不可能,肯定是被人撿走了,對,肯定是鄭文山撿走了!”

鄭文山這次沒再去抽賈東旭了,剛纔兩次多少有點理由,現在再動手就是不給李所長面子了。

所以他只是笑了笑,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個大白兔奶糖遞給小朵,以表示對她剛纔行爲的鼓勵。

小朵很好奇哥哥的口袋裏怎麼總是能掏出東西來,於是伸手在哥哥的口袋裏掏了掏,甚麼也沒掏出來。

“賈張氏,你不要無理取鬧,就憑你一個人說看到了是沒用的。更何況,我們不僅沒發現你說的布包,根據我們對院裏人的調查結果,鄭文山在你出事的時間段前後,根本就沒有出過院子。”

“並且有人親眼看到過他在你出事後不久纔剛剛開門,所以,不可能是他害你的!”

此時人羣中手上纏着紗布的楊翠蘭有心出來指證,但想了想還是放棄了。

昨天從醫院回來後,又去跟聾老太要了些錢,自己出了工業券,把兩家的玻璃都給裝上。

她後來也覺得可能是聾老太得罪了甚麼其他人,被人報復,所以不敢再住在聾老太家。

經過這兩天的事情,她多少沒了些心氣兒,今天早上也是起的很晚,連賈張氏出事她都沒起來去看。

如果現在指證,李所長一調查,那她就也要多一個罪名了。

只聽李所長繼續道:“賈張氏,在醫院裏醫生指證你說假話冤枉人的時候我就跟你說過,讓你三思而後行,你非得不聽。”

“現在好了,我們調查的結果就是你讓你兒子說假話,報假案!”

“鑑於你眼睛看不到的事實,根據‘憲法’第19條規定:盲人誣告他人,在未造成重大後果的情況下,可從輕處罰,就不對你進行刑事處罰了!”

“但爲防止盲人對法律的藐視,我東區派出所對你進行以下處罰:頂格罰款50元!三日內交到派出所!若屆時未收到罰款,我所會上門強制執行!”

“另外,協同誣告的賈東旭雖不是主犯,但在警告之後仍不知悔改,不知勸阻,罰款20元,另外會將此事以公函的形式通知所屬單位,要求所屬單位從重處罰!”

“若你二人對我所的處罰有意見或不滿,可在三日內到市局反應情況!”

賈張氏一開始聽了秦淮茹的話,想要構陷鄭文山,那只是因爲的確沒有看到是誰,鄭文山又很‘肥’,本着咬一口就賺,咬不到也不會虧的心態咬死不鬆口。

哪能想到李所長這麼容易就能查明鄭文山的清白。

想要證明一個人有罪的確不容易,但是想要證明一個人的清白也應該同樣不容易纔對呀?

爲甚麼每次鄭文山都能從容脫身?

小事就算了,但踢碎傻柱脫身,砍掉楊翠蘭手指脫身,今天更是能在誣告的漩渦中從容脫身,真的是邪門的很。

她覺得自從李愛玲死後,就好像是有一雙無形的手在故意幫鄭文山,跟其他人作對,每次都會讓想要害他的人喫下大虧。

今天自己的眼睛也瞎得莫名其妙。

院門口大早上那麼多人過去,怎麼別人就沒有一眼發現放在門口的錢?

並且後來她也瞭解到,生石灰遇水的反應速度是很快的,總的反應時間也就只有那麼幾分鐘。

那就更奇怪了,就好像這雙無形的手長着眼睛,專門看到她快出來了才把那東西放在那裏,然後等自己瞎了後又收走了。

難道——是李愛玲的鬼魂?真的有鬼?

想到此處她渾身發抖,甚至都沒去考慮李所長對她的處罰。

李所長看到賈張氏沒有鬧還有些好奇。

其他人則是對李所長的處罰也是大爲震驚,沒想到誣陷別人居然會處罰這麼重,罰款70塊那麼多,還要再通知軋鋼廠進行處罰。

是真的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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