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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68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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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陳偉犯事,導致被仇殺?

陳長春眸中閃爍,卻並未解釋這句話,開口道:

“不知,先彙報查出的信息。”

聞言。

劉金也只能壓下心中猜想,腹中打好草稿後,纔開口緩緩說道:

“陳偉,年齡23歲,學歷初中,期間從高中退學。”

“根據階段化劃分,警方將其人生劃分成兩段,第一段,爲延黃小學,第27中中學的學生時期,又在17中上過一年學。”

“第二段,爲退學後至現在的人生經歷......”

很普通的人生。

絕大多數人均是如此,無非上學與社會二者。

只不過......

“等下。”

邊聽邊看的陳長春忽的眉頭一蹙,他抬頭,打斷劉金的話。

“延黃小學?還有27中中學!?”

劉金點點頭。

“延黃和27中...這兩個學校不對吧。”

陳長春遲疑着,十餘年的刑警經驗令他察覺到不對勁。

“我記着延黃小學在洪福區鄉下,27中則是在鎮中。”

“無論哪個,距離市區都有至少二十公里的距離!”

“陳偉幼年在那上學!?”

上學地點與居住地往往都脫不開關係,除掉高中,小學與初中學校離自身上學地點,往往也就幾公里的地方。

更別提二十公里了!

小學不留校,你上學要一來一回四十公里?

“還是說,陳偉幼年隨爺奶在鄉下生活?”

陳長春看向劉金,眼神中帶有詢問。

“確實在鄉下,但並非跟隨爺奶。”劉金搖搖頭。

這次不等對方問,他便將剩餘話都說了出來。

“陳偉之父陳建和其母朱虹,早年間也住在鄉村,爺奶一輩早已死亡,陳偉與父母共同生活在老家。”

“只是對方七年前搬出老家來到市中而已。”

“也是同年,陳偉從校退學。”

陳長春眉頭皺的愈發緊張。

如果這樣來看,按照徐良所說,矛盾點便藏於這兩段不同人生當中。

前者鄉下,後者城市。

“陳建一家人所居住房屋,是租還是買?”

“全款買的,不算裝修估值大概在七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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