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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獻策戶籍策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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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醒之後,生活重回正軌。與蒙恬等軍中子弟的交往,如同給李斯注入了一股暗流,讓他在處理公務時,思路似乎也變得更加開闊和務實。他並未沉溺於那短暫的豪邁,反而將那份感受轉化爲更強大的行動力。

這一日,李斯在整理各郡縣上報的戶籍文書時,發現了一個普遍存在且日益嚴重的問題:戶籍登記混亂,脫籍、匿籍現象頻發,尤其是在新佔領的韓、趙故地。這不僅影響了賦稅徵收和徭役派遣,更給地方治理和社會穩定帶來了極大隱患。

秦法雖以嚴密着稱,但原有的戶籍管理制度,在面對急速擴張的疆域和複雜的人口構成時,已顯得有些力不從心。各級官吏執行標準不一,舞弊空間滋生。

李斯敏銳地意識到,這既是一個棘手的難題,也是一個展現他治理才能的絕佳機會。若能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改良方案,其影響將深遠而廣泛。

他並未急於動筆,而是首先調閱了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所有關於戶籍管理的律令條文,仔細研究其演變和得失。同時,他利用職務之便,蒐集了各郡縣在戶籍管理實踐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和一些地方官員提出的改良建議。他甚至私下請教了陳奭等熟悉地方政務的老吏,瞭解基層執行的實際情況。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他結合現代戶籍管理的一些基本理念(如唯一標識、信息聯動、動態更新),開始構思自己的方案。

經過數日廢寢忘食的撰寫與修改,一份長達十餘卷竹簡的《更定戶籍管理策論》終於完成。

在這份策論中,李斯首先深刻剖析了當前戶籍管理存在的四大弊端:

一曰“登記不實”:百姓爲逃避賦役,往往少報人口、虛報年齡,或投靠豪強成爲隱戶。

二曰“更新不及時”:生老病死、婚嫁遷徙,未能及時在戶籍上體現,導致戶籍與實際嚴重脫節。

三曰“覈查困難”:缺乏高效統一的核查手段,官吏下鄉擾民,效果不彰。

四曰“信息孤島”:戶籍、田畝、賦役等信息分散管理,難以相互印證,給奸吏留下了貪腐空間。

針對這些弊端,他提出了系統的“戶籍五法”:

**一、編定戶版,統一規制。** 建議由中央統一製作標準戶版(類似戶口簿),明確記載戶主、家庭成員姓名、年齡、相貌特徵(如身高、膚色、有無明顯標記)、與戶主關係、田宅情況等。戶版一式多份,分別由民戶自持、鄉亭留存、縣署備案。

**二、推行“戶等”與“身符”。** 在戶版基礎上,根據資產、丁口情況劃分“戶等”,作爲徵收賦稅、攤派徭役的依據。同時,爲年滿一定年齡的丁壯製作木質或竹質的“身符”(類似身份證),刻錄姓名、籍貫、戶版編號等基本信息,出行需攜帶,便於查驗。

**三、建立“歲計”與“異動”制度。** 規定每年特定時間(如歲末),由鄉嗇夫(鄉官)主持,逐戶覈對人口變動,更新戶版,並彙總上報,謂之“歲計”。平時遇有婚嫁、生育、死亡、分家、遷徙等,需在三日內向裏典(村長)報告,辦理異動手續,確保戶籍動態準確。

**四、實施“連坐”與“告奸”。** 強化鄰里連坐,鼓勵互相監督。凡發現匿籍、脫籍者,同伍、同裏之人需及時舉報,否則連坐受罰。同時,對誣告者反坐,以儆效尤。

**五、打通信息,強化稽覈。** 建議在縣一級設立專門機構,將戶籍、田畝、賦役檔案進行關聯管理,定期交叉覈對。並可由御史系統不定期派員下鄉,進行抽樣覈查,嚴懲瀆職舞弊之吏。

這套方案,既繼承了秦法嚴密的傳統,又融入了系統化、標準化、動態管理的現代思維,考慮周全,操作性強,尤其強調了信息的準確性與聯動性,直指當前戶籍管理的痛點。

李斯將這份策論仔細謄寫清楚,並未直接越級呈送呂不韋,而是先找到了主簿鄭國。

“鄭公,斯近日梳理戶籍文書,見其中弊病叢生,長此以往,恐傷國本。故不揣冒昧,撰此拙論,懇請鄭公斧正。”李斯態度極爲謙恭,將竹簡雙手奉上。

鄭國見厚厚一摞竹簡,已是驚訝,待展開細讀,越看越是心驚,越看越是欣喜!李斯所言之弊,他亦有所察覺,但從未有人能如此係統、深刻地剖析,並提出如此詳盡可行的改良方案!

“妙!妙極!”鄭國拍案叫絕,花白的鬍鬚都因激動而微微顫抖,“李舍人此論,高屋建瓴,切中時弊,所列五法,環環相扣,若得施行,必能使我大秦戶籍清明,賦役有據,國力更上一層樓!”

他看向李斯的眼神,充滿了激賞:“李舍人有大才!此策論,我即刻呈送相國!此乃利國利民之良策,相國必當重視!”

“全賴鄭公提攜。”李斯躬身道,心中一定。他知道,鄭國這一關過了,事情就成功了一半。

果然,鄭國當日便將李斯的《更定戶籍管理策論》呈送到了呂不韋案頭。

呂不韋日理萬機,但對於這種關乎國家根基的制度建設,向來極爲重視。他仔細閱讀了李斯的策論,沉吟良久。

李斯在策論中,不僅提出了具體方法,還深入闡述了戶籍管理對於“富國強兵”、“穩定社會”、“精準施政”的重要意義,其視野之開闊,思慮之深遠,遠超一般官吏。

“這個李斯……”呂不韋放下竹簡,目光深邃,“確是個宰相之才。”

他並未立刻做出決斷,而是將策論交給門下幾位精通律法和民政的心腹共同評議。結果,衆人皆認爲此策論切合實際,極具價值,雖有執行難度,但利遠大於弊。

數日後,呂不韋再次召見李斯,這次是在他的書房,僅有他們二人。

“你的戶籍策論,寡人看過了。”呂不韋開門見山,“很好。條理清晰,思慮周密,非洞悉世事、熟知政務者不能爲。”

“相國謬讚,斯愧不敢當。”李斯恭敬道。

“不必過謙。”呂不韋擺擺手,“此策若行,牽涉甚廣,阻力亦不小。你以爲,當從何處着手?”

李斯早有準備,答道:“回相國,此事不宜操之過急。臣以爲,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可選擇一兩個治理基礎較好、問題突出的郡縣進行試點,積累經驗,完善細則。第二步,在試點成功基礎上,修訂相關律令,培訓官吏,逐步向全國推廣。第三步,待新制運行平穩,再行嚴厲督察,清除積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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