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洛陽迴響 (1/2)
建安十七年十月初九,洛陽,尚書檯。
秋日的陽光透過高高的窗欞,在光滑的青磚地面上投下規整的光斑。空氣裏瀰漫着新墨與陳舊卷宗混合的氣息,肅穆而沉靜。廖湛坐在主案後,面前攤開着三份邊角微卷、帶着海外潮氣的奏報——那是瀛洲監察司主事陳靜,自建安十七年夏至秋,分三次遞送回來的詳細報告。
諸葛亮坐在他對面,羽扇輕擱在案几一角,目光沉靜地掃過那幾份文書。下首,劉巴、陳羣、徐庶三人也各自閱看着抄錄的副本,眉宇間神色各異。
“文默這三份奏報,可謂字字驚心。”廖湛緩緩開口,打破了室內的寂靜,“初至時的制度構建,數月來的推行成效,再到近期的隱患洞察……瀛洲情狀,如在目前。”
諸葛亮微微頷首,指尖在報告上某處劃過:“‘私礦未絕,虐奴尤甚’;‘捕奴無度,仇恨深種’;‘倭姓坐大,尾恐不掉’……此三患,直指殖民痼疾。然其觀察入微,所提之慮,並非無法可解。”
劉巴放下手中副本,他更關注經濟層面:“陳靜所言‘黑石谷’私礦,產出未入賬冊,此乃朝廷損失。其背後牽涉新賜姓之倭首,更是隱患。彼等借朝廷之勢斂財,卻不受朝廷之束,長此以往,財力、人力盡歸其手,恐生異志。”他頓了頓,“然其建議設‘礦監巡檢隊’,定期巡查,覈查產出,登記奴工,確是良策。可將此隊歸於都護府直領,寒門佐官與忠誠老卒混編,專司此職。所需經費,可從截獲私礦罰沒中抽取。”
“經費倒是小事。”陳羣接口,他始終關心制度框架的穩固,“關鍵在於權限與制衡。巡檢隊權力不可過重,需明確其巡查、上報之責,而無直接處置之權。處置權仍歸都護府理訟司,依律裁決。否則,巡察者易成新的貪腐之源。此外,對於倭姓首領,當進一步細化約束:其一,嚴格限制其私兵規模,不得逾五十人,且器械需登記;其二,其經營之礦奴貿易、獵奴行動,必須逐次報備,載明時間、地點、目標、預計俘獲,事後亦需覈銷。凡無備案之行動,一律視爲劫掠,嚴懲不貸。”
徐庶則眉頭緊鎖,手指敲擊着報告中關於技術走私和倭人改制農具的部分:“鐵器之禁,關乎根本,必須重申,且處罰需更嚴厲。但陳靜所言‘堵不如疏’,亦有道理。倭人日常確需切割、挖掘之器。或可設立官營‘倭器坊’,專造陶刃、骨錐、打磨銳利之石斧石刀,以官定價格售予歸化倭民。此等器物,足以應付日常漁獵農耕,卻難改製爲致命兵器。既可緩解需求,又可進一步控制物資流向。”
諸葛亮靜靜聽着,待衆人說完,才輕搖羽扇,總結道:“諸公所議,切中肯綮。可綜合爲三策:一曰‘強化監察’,設礦監巡檢,堵私礦之漏;二曰‘細化管控’,限倭姓之權,明捕奴之規;三曰‘疏導需求’,開官營倭器,解鐵禁之壓。”他看向廖湛,“守仁以爲如何?”
廖湛沉吟片刻,點頭:“甚妥。此三策,正可對症下藥。既回應陳靜之慮,亦不損現有制度框架,反使其更加嚴密周全。”他提起筆,“便以此爲基礎,起草回覆詔令與細則,呈報大王覈准後,發往瀛洲。”
“還有一事,”劉巴補充道,“陳靜報告提及,倭地特產如珍珠、珊瑚、漆器、海帶等,目前多爲漢商零散收購,利潤多歸私囊。朝廷何不設‘倭貨專賣司’,統購統銷?既可規範貿易,杜絕以次充好、盤剝倭民,朝廷亦可從中獲利,以補稅收,或充都護府用度。”
諸葛亮讚道:“子初此議甚好。專賣之利,勝於零星抽稅。且可規定,倭民欲售特產,必先售予專賣司,漢商欲購,亦需從專賣司批發。如此,關鍵物資流通盡在掌握。”
陳羣提醒:“需注意定價公允,不可過分壓榨倭民,以免激變。”
“自然。”廖湛記下,“定價需參考往年市價及運輸成本,由都護府會同專賣司、監察司共議,報朝廷備案。”
大致方略議定,衆人心下稍安。瀛洲雖遠,但中樞的調控之手,正通過這一份份報告和即將發出的詔令,試圖撥正那遙遠海島上的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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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日後,武德殿偏殿,小朝議。
劉備聽罷廖湛等人的彙報,沉吟良久。殿內炭火初燃,驅散着深秋的寒意。
“陳靜所言三患,確爲遠慮。”劉備緩緩道,“然,推行如此細密之策,是否太過?瀛洲初附,諸事草創,若約束過甚,恐世家、倭姓皆有怨言,反而不美。”
侍立在側的程昱聞言,嘶啞着聲音道:“大王所慮極是。老臣以爲,治理海外,當抓大放小。金銀能源源不斷運回,倭人不生大規模變亂,即爲成功。些許私礦、捕奴過界、倭姓坐大,皆是疥癬之疾。若事事究查,處處設限,恐寒了做事人的心,亦增朝廷管理之累。不若明確底線,其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水至清則無魚啊。”
徐庶立刻反駁:“仲德公此言差矣!疥癬不治,可成癰疽!今日縱容私礦,明日便敢隱匿大部;今日放任倭姓濫捕,明日仇恨積聚,便是燎原之火;今日坐視其壯大武裝,明日或成割據之勢!殖民之道,初立規矩時最爲關鍵。此時不嚴,待其盤根錯節,再想整治,代價百倍!至於寒心?忠於朝廷、遵紀守法者,何懼監察?唯有心存僥倖、意圖不軌者,纔會畏嚴法如虎!”
陳羣也道:“大王,非是臣等好爲繁苛。實因瀛洲孤懸海外,與中原情勢迥異。中原有數百年教化根基,有世家大族互相制衡,有鄉黨宗法維繫。而瀛洲,漢民稀少,倭人矇昧,利益赤裸,全賴律法與武力維繫秩序。若律法本身便可隨意變通,則武力終將淪爲私器,秩序必然崩壞。屆時,非但不能得利,反需耗費巨資平亂,得不償失。”
劉備目光轉向諸葛亮和廖湛。
諸葛亮從容道:“大王,嚴法與得利,並非對立。恰因欲長久得利,方需嚴法保障。譬如一株果樹,若只想今日摘盡果實,自然可肆意砍伐枝條。但若想年年有果,歲歲豐收,則需修枝剪葉,澆水施肥,防治蟲害。今設巡檢、明權限、開專賣,便是修枝施肥之舉,看似繁瑣,實爲固本培元。且大王明鑑,此番調整,並未觸動各方根本利益:朝廷份額未減,世家採礦之權未奪,倭姓晉升之階未堵,只是爲其套上更清晰的籠頭,劃定更明確的跑道。怨言或許有,但只要利益大頭仍在,他們便翻不了天。”
廖湛接道:“大王,此亦是爲劉封、龐統他們分擔壓力。明確律令細則,賦予他們相應權限工具,使其行事有據,處置有力。若只給原則,不給刀劍,讓他們在海外獨自面對錯綜利益,纔是真正的爲難。”
劉備聽着,目光漸趨清明。他並非不懂其中道理,只是身爲上位者,需平衡各方,尤其是中原那些出資出力的世家大族的感受。但諸葛亮與廖湛將“長久利益”與“根本秩序”剖析得如此透徹,讓他下了決心。
“便依孔明、守仁及諸卿所議。”劉備最終拍板,“着尚書檯即刻擬旨:一、準設‘瀛洲礦監巡檢隊’,編制、權限、經費依劉巴、陳羣所議;二、細化倭姓首領約束條款,捕奴需逐次報備覈准,嚴禁濫殺,違者嚴懲;三、設‘瀛洲倭貨專賣司’,章程由劉巴主擬;四、準試辦‘官營倭器坊’,具體由徐庶、陳靜等斟酌。所有細則,明發瀛洲都護府,令劉封、龐統切實推行。”
“大王聖明!”衆人齊聲領命。
劉備又想起一事:“糜芳任期將滿,其表現如何?”
廖湛回道:“據龐統及陳靜報告,糜芳任內,港口稅收超額完成,未見重大貪瀆枉法之事。雖偶有躊躇,如拒絕倭姓‘特許捕奴’之請,但最終能恪守底線。可謂戴罪立功,克己復職。”
劉備微微頷首:“既如此,功過相抵。調其回洛陽,入少府爲丞。” 少府掌管皇室財政,是個油水豐厚卻不易掌實權的職位,對糜芳而言,算是體面的安置,也是對其兄糜竺的安撫。
“臣遵旨,即刻擬調令。”廖湛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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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新的詔令與細則文書被打包密封,由信使攜往黃河渡口,換乘快船,駛向遙遠的東方。與此同時,另一道任命糜芳回朝的文書,也發往了瀛洲。
旨意發出後某日,劉備難得有暇,與廖湛登上了洛陽宮中一處可遠眺的高臺。時近初冬,北風已有凜冽之意,吹動二人的衣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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