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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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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的調查結果,毫無意外地一無所獲。

那棟半夜被燒的宅子只是間年久失修的空屋,沒有值錢的東西,也沒有明顯的犯案痕跡。

火點乾淨、撤退利落,縱火犯像一陣風,來得悄無聲息,也走得無影無蹤。

因此,官方報告很快就將這起事件歸咎於「偶發性意外」,彷彿甚麼都沒發生過。

不過,狄英志和羋康倒是因爲反應迅速,被北區分隊長當場誇了一番。

等分隊長常林在名冊上看到他們屬於陳雄小隊時,也只微微挑了挑眉,並不意外。

「原來是陳雄的人啊。」他拍了拍狄英志的肩膀,語氣裏帶着點意味不明的情緒。

那是一種—既認可,又有點惋惜的神色。

想當初,要不是那場大火,陳雄可是西區分隊長的熱門接班人選之一。那場火,就像一把利刃,硬生生從他的人生挖走了一塊甚麼。

其實,他一直覺得那場大火另有隱情。只是當事者從未多言,檯面上也早早有了定案。

在這樣的沉默之下,許多事只能埋在煙塵裏,連他,也不敢輕易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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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這場夜火的結果,狄英志幾乎毫髮無傷。羋康的腳底則被燒得不輕,整片皮膚又紅又腫,走起路來還一瘸一拐的。

幸好醫坊處理得當,不過幾天,他就重新穿上靴子回到崗位。

這一場火,反倒讓平安小隊踏上正軌。

自那天起,陳雄隊在北區的夜巡任務不再只是例行公事,街坊居民也開始記住了這幾張新面孔。

日子一天天過去,日巡、點卯、備勤、夜巡,節奏逐漸成形。

羋康在隊裏依舊沉默寡言,除了必要的任務彙報,很少主動與人攀談。在他受傷那幾天,更是能不說話就不說話。

話雖如此,狄英志卻對他更加留意。就像羋康偷偷打量他一樣,他也在觀察對方。

說到底,他心裏的那個疑問,從火巷那晚之後,就沒有消失過。

他不明白自己爲甚麼能在火場中安然無恙,明明腳踩在燃燒的廢棄物上,火舌幾乎貼着皮膚,卻連半點灼痛都沒有。

這樣的反應不可能是「僥倖」,也不可能是「天生耐火」。

他不是沒想過原因,也猜測過,或許和三年前桃李村那場大火有關。

但他不敢問,深怕會激起宋承星的記憶創傷。

不要看他總是一副雲淡風輕的冷淡模樣,他就是明白那場火同樣也成爲他心中大痛。

曾有幾次他半夜醒來,聽見宋承星雙眉緊皺,還不斷夢囈着:爹、娘、狄子、快跑……等等,還有一個叫李甚麼師父的。

奇怪?甚麼時候宋承星有過師父,他半點印象都沒有,也許是他到桃李村之前的事吧。

總而言之,既然他不敢對宋承星提起,那乾脆從羋康那裏追問起好了。

所以,他選擇把注意力轉移到他的身上。也許得不到直接答案,但總能引出些甚麼不是。

因此從那之後,他開始仔細地觀察羋康。

於是他發現休假時,羋康總是銷聲匿跡,整個人像從霽城蒸發了一樣。

按理說,他在這裏沒有家也沒親人,休假應該待在巡護隊小屋休息,或是上街閒逛溜達,不至於整天都看不到人。

夜巡時更怪。別的隊員都習慣執勤時東張西望,防的是火。

但羋康的視線,像是在尋找甚麼特定的目標。

不只是警戒,更像是帶着某種執念。那種眼神讓狄英志不止一次心裏發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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