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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七個條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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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號的會議室裏,擠滿了蘭芳國和大明國的人。他們沿着會議桌,對立而坐,涇渭分明。

只聽:“對於貴國逼迫無辜漁民,攻擊我大明海船的行爲,本人作爲大明共和國海軍部部長,代表大明,表示十分不滿與萬分憤慨。

並且,我大明作爲文明之國、禮儀之邦,素來講究仁義。但貴國卻對我大明的善意置若罔聞!以致逼得我大明不得不動用炮火,誤傷百姓,造成恐慌。使得我大明心善仁慈的船員,痛心疾、傷心欲絕,從心理上,導致了極大的創傷。

所以,大明對於貴國任由百姓恐慌,不作爲、不人·道、不仁義的姿態,表示強烈抗議和深切譴責。”。

聽到這裏,在場的坤甸城代表們,全都像吃了黃·連一樣,神情怪異,像是努力在壓制着憤怒與不滿的情緒。

這也難怪!因爲大明所說的話,實在太冠冕堂皇了。就說‘無辜漁民’,那些刀口上生活的海盜也能稱得上無辜漁民?有誰見過漁民不打魚,專打劫的?

再說大明船員心善仁慈,受到心理創傷。他們又不是瞎子,那些船員全是一副精力旺盛、生龍活虎、興高采烈的樣子,哪還看到一點心理創傷?且在登船時,他們可是聽到了船員們是怎麼指點蘭芳國的,一個個還叫囂着滅了蘭芳呢!

如果這也叫心善仁慈,那他們就是救苦救難的觀世音了!

當然,他們也只是想想。真讓他們跳出來指責,那還沒這個膽兒!畢竟大明的火炮擺在那裏,沒到必要,誰都不想惹怒大明。

見坤甸城代表們的反應如此精彩,張嘯說得更有勁了。

喝了口水,大聲道:“儘管如此,我大明還是本着和平之心,對蘭芳國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立即無條件釋放王春風等無辜漁民的家人和親屬,並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費和不尊重人·權費。”。

本來人·權是後世美國拿來恐·嚇、干涉、制·裁別國的大棒。事實也證明,這兩個字的確好用。所以大明理所當然的拿來用了!反正美國纔剛結束獨立戰爭,哪兒來的時間討論人·權。

“第二:賠償黃金三萬兩,以此作爲大明的彈藥費、船員精神損失費。”。

畢竟炮彈是用錢造的,打一顆就少了一顆,沒了自然要找地兒補。而蘭芳國就成了當之無愧的冤大頭。

“第三:將坤甸租借給大明,免除租金,作爲蘭芳國對自己無禮在先,傷害大明感情的懲罰。

第四:表佈告,立即澄清此次大明開炮的原由,並向大明共和國賠禮道歉。

第五:不得無故阻攔本國民衆前往大明。若有違反,形同開戰。

第六:即刻起,蘭芳國斷絕與清國的臣屬關係,並自降國格,將蘭芳共和國改爲蘭芳自治領,接受大明的統治。

第七:即刻恢復通商。”。

等張嘯滔滔不絕的將大明的條件說完,在場的坤甸城代表已目瞪口呆。

這可不是一般的獅子大開口啊!而是鯨吞!

如果真的答應了這七條,那蘭芳國就完了。

且現在蘭芳國還沒有和大明開戰,所以也談不上戰敗。但這條件,卻比戰敗國更慘。

只要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答應大明共和國的條件。

並且他們只是坤甸城的代表,還做不到替整個蘭芳國做決定。這次來,不過是想讓大明不要再炮擊坤甸了,順便聽聽大明的條件。

如果只是一般無傷大雅的條件,他們還可以答應,但這種形同滅國的條件,他們是萬萬不敢做決定的。

於是代理城主孫如復吞了吞口水,語氣艱難的說道:“大明的部長閣下,這真是大明的誠意嗎?”。

他已經預料到,當大總統得知大明的條件後,肯定會氣得瘋。

對此,張嘯也心知肚明。但他仍然要提出這麼苛刻的條件!

一來,談判麼,本來就是一場討價還價的過程。不先把自己的價格弄高點,還怎麼還價。作爲一個土生土長的現代人,看了那麼多的電影電視,一些基本的談判技巧,還是懂的。

二來,他也確實受到船員們吹牛皮的影響,認爲蘭芳國落後又腐朽,不堪一擊。所以獅子大開口,怎麼有利怎麼來。

見孫如復皺着眉頭,一臉鬱郁之色,張嘯沉聲回道:“當然,你可以先將條件帶給你們的大總統嘛!反正我們大明也不趕時間,願意等!”。

說話的時候,還做出爲你考慮的表情,顯得是那麼和藹可親。

這讓孫如復有一種錯覺,似乎眼前這人不是那個提條件時,趾高氣昂的張部長,而是現在這個,謙遜有禮、尊敬長輩的後生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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