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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這個律師很沒道德!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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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規的報復?

張虎內心忽的一滯,緊接着呼吸逐漸急促,猛地抬頭看向他。

“真...真的!?”

沒錯,就是報復!

他不在乎錢,他在乎的是對方犯錯卻還能不受任何懲罰!

“當然是真的。”

徐德點頭,旋即開口道:

“既如此,那咱們就改變訴求,將離婚轉變成圍繞您進行合法合規的報復來思考!”

“首先,既然對方從經濟上讓您感到憤怒...那咱們便從經濟進行制裁!”

“對方要借離婚來分錢獲利,那...不離婚呢?”

不...不離婚?

張虎臉上的表情僵住。

不等他質疑,便見徐德沏了杯茶推到他面前,繼續道:

“您爲甚麼要急着離婚?離婚對您來說有甚麼好處?”

離婚有好處嗎?有,但損失更大!

首先是分家產,其次是沒了離婚的束縛,姦夫淫婦會私通,拿着他的錢遠走高飛喫喝玩樂!

所以......

“離婚,對您來說弊大於利!”

“更何況您妻子的目的就是離婚分錢!”

徐德緩緩開口。

從報復的角度講,不離婚,無法讓對方達到目的纔對!

“可是......”

張虎有些遲疑,他覺得對方說的對,但好似又有哪些不對的。

“話雖如此,但不離婚的話,婚姻狀態雙方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豈不是以後我賺的錢有一半都是她的。”

聞言,徐德臉上露出一抹笑,很精明的笑。

“不不不。”

說着。

徐忽的抽出紙筆,在紙上寫寫畫畫。

“張先生,您可能對‘夫妻共同財產’,此項法律有些許誤解。”

“首先!您要知曉,根據《民法典》第 301條明確規定。”

“共同財產權≠無條件使用權!”

共同財產權,可以簡單理解爲一方使用家庭存款的三分之二時,需要雙方共同同意。

這並不限制日常消費與個人資金。

如,你婚後一月工資一萬,手中有足夠的錢購買一件五千元的衣服,即便妻子不同意,但你依舊可以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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