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這個律師很沒道德! (1/8)
合法合規的報復?
張虎內心忽的一滯,緊接着呼吸逐漸急促,猛地抬頭看向他。
“真...真的!?”
沒錯,就是報復!
他不在乎錢,他在乎的是對方犯錯卻還能不受任何懲罰!
“當然是真的。”
徐德點頭,旋即開口道:
“既如此,那咱們就改變訴求,將離婚轉變成圍繞您進行合法合規的報復來思考!”
“首先,既然對方從經濟上讓您感到憤怒...那咱們便從經濟進行制裁!”
“對方要借離婚來分錢獲利,那...不離婚呢?”
不...不離婚?
張虎臉上的表情僵住。
不等他質疑,便見徐德沏了杯茶推到他面前,繼續道:
“您爲甚麼要急着離婚?離婚對您來說有甚麼好處?”
離婚有好處嗎?有,但損失更大!
首先是分家產,其次是沒了離婚的束縛,姦夫淫婦會私通,拿着他的錢遠走高飛喫喝玩樂!
所以......
“離婚,對您來說弊大於利!”
“更何況您妻子的目的就是離婚分錢!”
徐德緩緩開口。
從報復的角度講,不離婚,無法讓對方達到目的纔對!
“可是......”
張虎有些遲疑,他覺得對方說的對,但好似又有哪些不對的。
“話雖如此,但不離婚的話,婚姻狀態雙方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豈不是以後我賺的錢有一半都是她的。”
聞言,徐德臉上露出一抹笑,很精明的笑。
“不不不。”
說着。
徐忽的抽出紙筆,在紙上寫寫畫畫。
“張先生,您可能對‘夫妻共同財產’,此項法律有些許誤解。”
“首先!您要知曉,根據《民法典》第 301條明確規定。”
“共同財產權≠無條件使用權!”
共同財產權,可以簡單理解爲一方使用家庭存款的三分之二時,需要雙方共同同意。
這並不限制日常消費與個人資金。
如,你婚後一月工資一萬,手中有足夠的錢購買一件五千元的衣服,即便妻子不同意,但你依舊可以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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