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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圖窮匕見!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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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拿出證據辯駁!”

“你!”

陳偉再次血氣上湧,他正欲開口反駁。

好在一側的檢察官胡廣見情況不對,立馬出聲將其打斷。

“對方律師。”

“你方是否知曉,見義勇爲的本質是保護自己或他人,制止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

胡廣眼眸低沉,語氣中有一種壓迫感。

“根據卷宗顯示,兇殺過程中,被害人從未進行過不法侵害。”

“是被告人,在車上,主動、率先、情緒化與之展開的矛盾!”

見義勇爲最重要的一個點,是得有不法侵害的點。

它可以是一個拳頭,也可以是一把刀,但無論是甚麼,它必須得存在以及出現!

所謂‘我懷疑’‘我認爲’,這些純粹是脫罪與強盜邏輯。

“矛盾激化時,現場所有人並未因被害人存在人身危險!”

胡廣搖搖頭,開口如實說道。

“所謂的危險,均來於現場村民,與被害人個人無關。”

危險來自村民,王強殺的卻是李二牛,這明顯不是所謂的正當防衛,更不是見義勇爲。

只不過......

“公訴方。”

“你方說危險來於村民,那我在這請問......”

徐德皺起眉,他深吸一口氣,語氣中逐漸多了一絲絲火藥味。

“村民又爲何會將危險加身於現場七名警方!?”

說着,他也不給對方解釋的機會。

“是因爲拐賣案!”

“也就是說,威脅警方與被告人人身安全的究其原因,在於拐賣案!”

“而拐賣案的核心違法人員便是死者李二牛。”

“綜上所述,我們完全可以下定論:李家村村民與李二牛,因拐賣案與警方發生矛盾,被告人王強爲保護警方與現場其餘人員,與違法份子李二牛展開糾纏!”

“最終,李二牛意圖故意殺人未遂反致使其自身死亡,而我方被告人正當防衛。”

此話一出。

現場衆人算是理解他的意思了。

“這...好像是這個道理。”

“等會,我腦子還有點繞,等會......”

“公訴方那邊...怎麼皺眉了?那幾個檢察官在小聲說甚麼?”

“......”

庭審席上。

一個個來旁聽的人,全都瞪大眼,忍不住低頭小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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