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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從今天起,周家跟她沒半毛錢關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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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從今天起,周家跟她沒半毛錢關係

下午三點,HR那邊給了反饋。

財務和法務簡單核了一輪:舉報郵件裏那張“轉賬截屏”根本對不上任何流水號,也對不上她負責的項目節點,連她常用賬戶後四位都不對。

一句話:純潑髒水。

領導把她叫到工位旁,壓着聲音說:“公司這邊先按惡意騷擾處理。你放心,項目照常推進。你要是再被他鬧,我們配合你留證據。”

林晚點點頭,只回了兩個字:“謝謝。”

她沒多說。

因爲她知道——周明今天這一招沒咬住她,下一招只會更瘋。

那她就得更快。

快到不給他“拖”“纏”“換版本”的機會。

下班鈴一響,林晚收拾包就走。

沒去地鐵口,直接去樓下等林父。

林父車停在路邊,窗戶搖下來,只問一句:“去哪?”

林晚說:“律所。”

林父點頭:“上車。”

一路上兩個人沒太多廢話。

到了律所,接待他們的是個三十多歲的女律師,說話利索,眼神也穩。

林晚把事情從頭到尾講了一遍:催債電話、配偶信息、徵信查找、上門鬧、公司舉報、抵押預評估。

律師聽完,沒跟她講大道理,就問三句最關鍵的:

“第一,你們領證沒有?”

“沒有。”

“第二,你有沒有書面告知對方停止使用你信息?”

“有,微信文本。”

“第三,你證據都在嗎?錄音、短信、徵信報告、出警記錄、登記中心回執?”

“都在。”

律師點頭,手指敲了敲桌面:

“那你現在要做兩件事。”

“第一,發一份正式通知:解除婚約、停止騷擾、停止使用個人信息。明確時間節點、明確溝通方式。”

“第二,我這邊給他發律師函:信息冒用、名譽侵害、騷擾威脅。要求他限期提供刪改證明、公開澄清、停止一切聯繫。後續再來鬧,就直接走報案和訴訟。”

林晚只問一句:“多久能發出去?”

律師笑了:“現在就能寫。”

二十分鐘後,律師把兩份東西遞給她看。

一份是律師函,措辭很硬。

另一份是《解除婚約及事項處理通知》,措辭反而很“人話”,但每一條都釘得死:

婚約解除,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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