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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自首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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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首

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

上午十點,陽光通過高大的玻璃窗灑進法庭,在光潔的大理石地面上投下明亮的光斑。旁聽席座無虛席——前排是媒體記者,中間是棉紡廠案的受害者家屬,後排是普通市民,還有幾個穿制服的警察和檢察官。

所有人都屏息等待着。

法庭正門打開,兩名法警帶着一個女人走進來。她穿着簡單的白色襯衫和深色長褲,頭髮整齊地梳在腦後,沒有戴手銬。步伐很穩,背挺得筆直,目光平靜地直視前方。

是林晞。

旁聽席響起一陣壓抑的騷動。相機快門聲此起彼伏,閃光燈在她臉上不斷閃爍。她沒有任何反應,徑直走到被告席,在律師身旁坐下。

陳錚坐在公訴人席後方,身穿警服,臉色蒼白。他的目光一直追隨着她,從門口到座位,沒有移開過一秒。

三天前,林晞在深夜走進市局,對他說的第一句話是:“我要自首。以清道夫的身份。”

他沒有問爲甚麼,沒有勸她三思,只是沉默地帶她辦了手續,沉默地看着她被收押,沉默地等到了今天。

因爲他知道,這是她選擇的路。用這種方式,終結一切。

“全體起立!”法警的聲音響起。

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入席。法槌敲下。

“現在開庭。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來,展開文檔。他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裏迴盪,字字清晰:

“被告人林晞,女,三十三歲,原市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清道夫項目組特別顧問。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林晞在2018年至2021年間,以‘清道夫’身份,涉嫌故意殺人七起,包庇、僞造證據、妨害公務等多項罪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每讀一個罪名,旁聽席的騷動就加重一分。當讀到“七起故意殺人”時,有受害者家屬哭出了聲。

林晞安靜地聽着,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只有放在膝蓋上的手,微微蜷縮了一下。

起訴書宣讀完畢。審判長看向被告席:

“被告人林晞,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何意見?”

林晞緩緩站起身。她看向審判長,然後,轉向旁聽席,目光掃過每一張臉——有憤怒的,有悲傷的,有好奇的,有冷漠的。

最後,她的目光落在陳錚身上。

兩人對視。陳錚看見她眼底深處,那種熟悉的、平靜的光。不是“晞夜”的冰冷,不是“小夜”的純淨,而是“審判者”的理性,和林晞本人的溫柔,混合在一起的光。

她對他微微點了點頭,像在說:別擔心。

然後,她轉向審判長,聲音清晰而堅定地傳遍整個法庭:

“我認罪。”

死一般的寂靜。然後,爆炸般的驚呼、質問、哭泣。

“肅靜!肅靜!”法槌重重敲下。

法庭漸漸安靜下來。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林晞身上,像無數把刀,要把她刺穿。

“被告人,”審判長的聲音很嚴肅,“你清楚認罪的後果嗎?”

“清楚。”

“你是否自願認罪?是否受到脅迫或誘導?”

“我自願認罪。”林晞停頓了一下,深吸一口氣,“但在此之前,我想說幾句話。不是爲自己辯解,只是……陳述事實。”

審判長看了看合議庭成員,點了點頭。

“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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