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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法庭之上(一)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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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上(一)

上午九點整,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

法槌落下,沉悶的聲響在肅穆的大廳裏迴盪。

“現在開庭。傳被告人林晞到庭。”

側門打開,兩名女法警押着林晞走進來。她穿着橙色囚服,手腕戴着戒具,頭髮在腦後整齊地梳成低馬尾,露出蒼白但平靜的面容。腳步很穩,目光直視前方,旁聽席上三百多道目光的注視,沒有讓她有絲毫動搖。

陳錚坐在公訴人席後方,身穿警服,背脊挺得筆直。他的目光一直追隨着她,從門口到被告席,看着她坐下,看着法警解開戒具,看着她微微活動了一下手腕。

“被告人林晞,”審判長開口,聲音沉穩,“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否有異議?”

林晞緩緩站起身。她沒有看公訴人,沒有看辯護律師,而是轉向旁聽席,目光在那些或憤怒、或悲傷、或好奇的臉上掃過,最後落在陳錚身上。

兩人目光交匯。陳錚看見她眼底深處,那種熟悉的平靜——是“審判者”的理性,也是林晞本人的溫柔,融合在一起的光。

她對他幾不可察地輕輕點頭,像在說:開始了。

然後,她轉向審判長,聲音清晰而堅定:

“沒有異議。我認罪。”

法庭裏響起壓抑的驚呼聲。媒體記者瘋狂地按着快門,旁聽席上有人開始哭泣——是棉紡廠案受害者的家屬,他們中有人舉着黑白照片,照片上是永遠停留在十五年前的親人。

“肅靜!”法槌再次敲響。

公訴人站起身,開始宣讀起訴書。故意殺人七起,包庇、僞造證據、妨害公務……每一項罪名都像沉重的石頭,砸在寂靜的空氣裏。

林晞安靜地聽着,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只有放在桌下的手,微微蜷縮着,指甲陷入掌心,留下淺淺的月牙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公訴人最後總結,“被告人林晞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鑑於其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建議法庭從輕處罰,但其所犯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建議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公訴人坐下。審判長看向辯護席。

辯護律師是個年輕女人,臉色凝重地站起來:“審判長,我方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對部分情節有補充說明。首先,我的當事人患有嚴重的分離性身份障礙,在案發時,其副人格‘晞夜’完全掌控了身體,主人格林晞對此毫不知情。這是有司法鑑定報告爲證的。”

“反對!”公訴人立刻起身,“辯護人試圖以精神疾病爲由,爲被告開脫罪責。但被告本人在之前的訊問中明確表示,她清楚自己在做甚麼,不需要以精神病爲由從輕處罰。”

“審判長,”林晞突然開口,聲音不大,但清晰地傳遍法庭,“我想說幾句話。”

審判長與合議庭成員交換了眼神,點了點頭。

林晞重新站起身。這次,她沒有看任何人,只是盯着自己手腕上那道淺淺的戒具壓痕,像在組織語言。

“辯護律師說得對,我確實有病。”她緩緩開口,聲音有些啞,但每個字都咬得很清楚,“十五年前,我媽媽死在棉紡廠的塔吊上。從那天起,我的世界就分裂了。林晞繼續活着,上學,工作,假裝正常人。晞夜在黑暗中誕生,記住了所有仇恨,學會了殺人。小夜停留在十歲,活在媽媽還活着的夢裏。”

旁聽席上,哭泣聲更大了。

“三年前,晞夜甦醒了。她開始殺人,殺那些害死媽媽的人,殺那些貪污腐敗的人,殺那些法律動不了的人。”林晞擡起頭,眼圈紅了,但沒讓眼淚掉下來,“而林晞——我,對此一無所知。直到我發現那些證據,發現衣櫃裏的工具,才發現……我身體裏住着一個殺手。”

“那你爲甚麼不報警?不自首?”公訴人質問。

“因爲我害怕。”林晞坦然承認,聲音哽咽,“害怕失去自由,害怕被當成瘋子,更害怕……承認那個殺人犯是我自己。所以我選擇了沉默,選擇了包庇,甚至……選擇了幫助她。”

法庭裏一片死寂。只有錄音設備運作的輕微電流聲。

“但是,”林晞深吸一口氣,聲音突然提高,“我今天站在這裏,不是爲了用精神病開脫,也不是爲了博取同情。我認罪,我接受任何判決。但在此之前,我想請法庭播放一段錄音。”

“甚麼錄音?”審判長皺眉。

“關於我媽媽林晚晴死亡的真相。不是□□一個人的責任,是整整一個鏈條——從貪污到謀殺,從包庇到販賣人口,從市裏到省裏,甚至更高。”

旁聽席炸開了鍋。媒體記者瘋了似的發稿,旁聽者站起來想看個究竟,法警不得不大聲維持秩序。

“被告人,你確定要播放這段錄音?”審判長嚴肅地問,“你要清楚,在法庭上作僞證、誣告陷害,是重罪。”

“我確定。”林晞直視審判長的眼睛,“而且,我請求讓幾個人到庭——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剛,市精神衛生中心主治醫師周維明,還有……我的表舅,周明遠。雖然他在海外,但我相信,他願意視頻連接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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