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去衙門 (1/2)
衆人本就對高歌一家深有好感,一聽是有人使壞要攪黃包子鋪,頓時沸騰了。
有人給捕快頭子提醒:“官爺,您定要將報官之人捉拿歸案。”
“對對,報官的和他們是一夥的。”
捕快頭子眼一瞪:“那是自然,要你多嘴!”
高歌心中冷笑,事情已經非常明瞭,捕快頭子卻絕口不提去衙門了,想必是沆瀣一氣,遂高聲道:“諸位叔伯,可願隨我去衙門,爲我作證?”
高歌一問,衆人皆回答願意。
捕快頭子慌忙道:“事情已然水落石出,下藥之人也抓到了,罰他包賠店裏的損失也就是了。他一個殘廢,到了衙門,鎮卿大人也會網開一面的。”
“法律面前······呃,王法面前人人平等,若因爲身有殘疾就可以置王法於不顧,那我大宏律法豈不形同虛設?”高歌直直的看向捕快頭子,“官爺,他至今也未承認是他下的藥,而這位李公子,也還未說爲甚麼要吞催吐藥來陷害我。”
“那,那,那你不是已經都知道了嗎,他要攪黃你的鋪子。”捕快頭子顯然很是焦急。
“所有的結果只是我的推斷,要鎮卿大人審了才作數。”高歌微笑的看着捕快頭子,現在又百般阻攔不讓我去衙門,難道你也有分?
捕快頭子似乎看懂了高歌眼睛裏的話語,擺手道:“沒有沒有,沒有我的事兒。”話一出口,立馬驚覺過來,忙又道:“走走走,現在就去衙門。”
高歌冷笑。
一個捕快抓住侏儒一條胳膊,顯然力道不小,痛的侏儒臉上的肉直往一塊兒擠。另兩個捕快一個押着李公子和他的同伴,一個上來要押高歌。
高歌像看傻子一樣看着捕快頭子,說道:“我是原告,我不會跑的。還請官爺將他們四個一併帶着。”說着話,眼睛早將方纔上躥下跳的大漢鎖牢。咦,怎麼少了一個?
“他們只是看熱鬧的,帶他們作甚?”捕快頭子眼神飄忽不定,不悅的道。
“他們是最好的證人。”高歌微笑着說。
捕快頭子實在不喜歡高歌笑意不達眼底的樣子,他的狼狽在那笑意裏無所遁形。
“帶上他們。”捕快頭子一指三個大漢。高歌都說了他們是證人,不帶上是不行的。
高歌雙手握着藥包,一衆人浩浩蕩蕩奔衙門而去。
高歌仰天長嘆,兩輩子加起來當一回原告上一回法院。
抄近路到了衙門。衙門坐落在一片開闊地,外觀極其樸素,令高歌想到了“清水衙門”。
但願真的是清水衙門。
門前兩個守衛一見捕快頭子,便笑容可掬地道:“秦大哥,辦差去了這是?”
“嗯!”捕快頭子從腔子裏應了一聲。
兩個守衛一見,識趣的低頭不再言語。
衆人跟着捕快頭子進了院子,捕快頭子冷聲吩咐道:“在這兒候着。”
說完便往後院去了。
這衙門前院是公堂,後院是鎮卿的住處。因爲大宏國的律法規定,鎮卿任職滿三年便平級輪換,也就是現代的“輪崗”,因此很少有官員在任職地買宅建房。
一柱香的時間,捕快頭子回來了,大聲喊道:“大人升堂了,原告被告進!”
艾瑪,這就升堂啦?電視劇裏不是要擊鼓的嗎?好吧,看來還沒發展到擊鼓升堂的階段。
高歌大步走到公堂門口,但見差人分列兩旁,衣冠整齊,威風凜凜。高歌不禁腹誹,電視劇裏的官差大多與土豪鄉紳沆瀣一氣魚肉鄉里,無權無勢的窮苦百姓進了衙門如同進了閻羅殿,不知等待她的是怎樣一個貪官污吏。高歌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迎面一張長桌,後邊坐着一位頭戴烏紗帽的大人。此人年紀大約在四十歲左右,雙目炯炯有神,面相倒也不像奸惡之徒。畢竟人不可貌相,高歌告誡自己還是要謹慎些爲妙。
高歌百般不情願的跪下了,口中說道:“民女高歌見過鎮卿大人。”
“草民趙三狗見過大人。”李公子和他的同伴也跪下了。
哼,原來李公子的同夥叫趙三狗,人如其名,真夠狗的。高歌心裏罵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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