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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自我(一)[番外]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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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一)

方知言在想,自己究竟需要做些甚麼,才能找到姜歲安口中的“自我”。

於是他決定給自己找點事情做做。

在港城大讀研的時候,他也參加過一些社團,在一羣本科生裏面顯得老成。方知言一直很不喜歡團建,“桌遊——喫飯——KTV”三點一線,吵吵鬧鬧、沒有新意,但還是不願意掃大家的興。

一開始還會笑臉相迎,但是想到如果姜歲安在場,一定會讓他“不順心就不做了唄”,便就大大方方地拒絕了一切沒甚麼重大事情商議的飯局。

原來稱心才能如意。

但也不輕鬆。

港城大當時有一個近乎“非人”的培訓歷練,在十五天裏面瘋狂給學生布置任務,涉及各個法系的各個領域,目的是爲了試探一個人的壓力邊界。

方知言抗壓能力極強,即使三天沒睡,在模擬法庭說話依然溫柔有力,讓來觀摩的港城大律師們刮目相看。

這場法庭辯論結束之後的聚餐上,他還是沒扛住壓垮自己的最後一個哈欠,在飯桌上睡着了。

這是不稱心但如意的十五天。

讀研的過程中,也如願拜師,拿到了大律師的執照,能在內地和港城無縫銜接。

……

姜歲安曾說,哪怕是刻舟求劍,劍依舊在那裏,只是鏽了去。

方知言單純地把它理解爲——“亡羊補牢,爲時未晚”。

所以,他每年都會去一趟北城公園。

那棵名叫“舟舟”的樹並不起眼,方知言對着手機地圖找了很久才找到它。在北城公園數以千計的百年老樹中,它不老,也不年輕。

方知言年年看到樹上的牌子更新了認養日期,就會按捺不住嘴角——他沒有搶過號,那麼是誰倒着時差來搶的呢?

姜歲安還記得自己。

姜歲安還記得自己……和她是一條船上的人。

“我們明明是一條船上的人了,爲甚麼要棄船而逃,留我一個人在這裏呢,”他喃喃,“從來沒告訴過你一件還算比較丟人的事,其實我暈船,暈大船,但不暈小船。這件事情是小時候在遊艇上參加不知道誰的婚禮的時候發現的。”

方知言穿着一件灰色的大衣,帶着一條湖藍色的圍巾,眉流似劍,似水飄逸,眼睛依舊像小鹿,純良含情。明明也不是十七八歲的孩子了,成熟中依舊帶着些少年氣。

不遠處的孩子將飛盤不小心扔到了這裏,他跑過來問:“哥哥,你們在拍電影嗎?你是演員嗎?哥哥,你可以給我籤個名嗎,這樣我就可以在同學面前炫耀了。”

方知言心想童言無忌,從口袋裏掏出一張明信片,鄭重地遞給他。

“誠……天……律師事務所?哥哥,原來你演律師呀!”

他靜靜點頭。

打發走小男孩之後,方知言繼續往裏走。

北城公園的海不是海,是一面牆,從樹影裏遠遠地望過去,真像一片溫馨而朦朧的海。事物騙得了腦子和眼睛,騙不了心,所以方知言深知此海非海。

可他這樣還是活在她的光輝之下。

姜歲安一定不會想看到自己這副模樣。

想念若是吞嚥下肚,那就是爲了她;若是擺在明面上,那就是爲了自己。

所以應該爲了自己。

……

他發現方知語對自己和姜歲安似乎有些誤會。

主要是姜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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