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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新生態藝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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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林晚晚推開門,愣住了。

門口站着二十幾個年輕人,穿得五花八門:有衛衣牛仔褲,有襯衫西褲,還有幾個穿着漢服。但他們站得很整齊,一排,像等着檢閱的兵。

最前面站着陳嶼,手裏拿着一疊紙,笑得像撿了錢:“姐!人我給你帶來了!”

林晚晚看着他,問:“這是幹甚麼?”

陳嶼把那疊紙遞過來:“報名表。二十三個。全是剛籤的新人。按你的規矩......”他頓了頓,“不加班。”

林晚晚接過來,翻了翻看看他們的名字、年齡、照片和特長。最小的十九歲,最大的二十六。有學唱歌的,有學跳舞的,有學表演的。還有幾個特長欄裏寫着“不知道”。

林晚晚指着那幾個“不知道”:“這甚麼意思?”

陳嶼撓撓頭:“他們就是喜歡你,想跟着你學。學甚麼不知道,但就想跟着你。”

林晚晚看着那幾個名字,沉默了。然後她抬起頭,看着那羣年輕人:“你們知道跟着我,是甚麼意思嗎?”

那羣人互相看看,沒說話。

林晚晚說:“跟着我,可能紅不了。跟着我,可能賺不到大錢。跟着我,可能一輩子都被那些大公司看不起。”她一字一頓,“你們還想跟?”

全場安靜了三秒,然後那羣人裏,有人開口:“想。”

她是個十九歲左右的女孩,扎着馬尾,眼睛很亮:“紅不了就紅不了,賺不到錢就賺不到錢,被看不起就被看不起。”她看着林晚晚,“但我想站着活。”

此時一羣人擠進那間小屋。他們有坐着的,站着的,靠牆的。二十三個人,加上原來的徐佳、徐小雅、趙小凡,擠得滿滿當當。有人坐在紙箱上,有人靠在門框上,有人乾脆坐在地上。

林晚晚坐在桌邊,面前放着那份“報名表”。她看着那些人,那些人看着她。

徐佳在旁邊小聲說:“你真要帶?”

林晚晚點頭:“帶。”

徐佳說:“怎麼帶?”

林晚晚想了想,從抽屜裏拿出紙和筆。紙是皺巴巴的,筆是斷了一截的鉛筆。她開始寫一份《新生態合約模板》,大概有如下內容:

第一條:收益分成,藝人拿七成,公司拿三成。

第二條:每日工作時長不超過八小時,超時按三倍工資計算。

第三條:藝人有權拒絕任何非工作安排,包括但不限於飯局、酒局、私人聚會。

第四條:所有作品版權歸創作者所有,公司僅享有代理權。

第五條:賬目透明,每月公開,隨時可查。

第六條:任何一方解約,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無需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不設任何形式的“封閉式管理”,藝人自由出入,自由生活。

第八條:不強制藝人蔘加任何社交活動,所有社交行爲出於自願。

第九條:不要求藝人“曬努力”“賣人設”,真實即是全部。

第十條:藝人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個人價值觀的商業合作。

第十一條:公司不干涉藝人私人生活,不過問、不評論、不干預。

第十二條:以上條款,如有違反,藝人可立即解約,無需任何賠償。

她寫完十二條合約,然後放下筆,把那張紙遞給陳嶼:“這是規矩。能籤的,留下。不能籤的......”她頓了頓,說:“現在走,還來得及。”

陳嶼接過那張紙,看完沒說話,直接拿筆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遞給旁邊的人。

第二個人簽名、第三個簽名、第四個簽名,二十三個人一個一個簽下自己的名字,沒有一個人猶豫。鉛筆不夠用,有人用圓珠筆,有人用記號筆,有人在紙上按了手印。

簽完最後一個,陳嶼把紙遞還給林晚晚。紙被折了好幾次,邊角捲起來,上面密密麻麻全是簽名。“姐,大家都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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