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她不是惡鬼 (1/7)
她不是惡鬼
林芳的骨灰是三天後送到城西派出所的。
一個小盒子,木頭做的,深棕色,表面刷了一層清漆,反着光。盒蓋上貼着一張標籤,打印體——“林芳,女年-2020年”。工作人員把盒子放在櫃檯上,推到蘇瓷面前。
“家屬簽字。”工作人員指了指登記簿。
蘇瓷看着“家屬”兩個字,沉默了一下。“她沒有家屬。”
“那誰簽字?”
蘇瓷拿起筆,在登記簿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蘇瓷”。在“與逝者關係”一欄,她停了停,然後寫了兩個字:“朋友”。
工作人員看了一眼,沒說甚麼。他把登記簿收回去,把骨灰盒推過來。“節哀。”
蘇瓷沒有接。她看着那個小盒子,看了幾秒鐘。三年前,林芳被打死的時候,裝在一個編織袋裏。編織袋是紅色的,印着“尿素”兩個字。現在她在一個小木盒裏。木盒比編織袋小,但體面。
蘇瓷伸手拿起骨灰盒。比想象的重。不是骨灰重,是木頭重。她把骨灰盒放進揹包裏。小九從揹包裏探出頭,用鼻子拱了拱木盒,又縮回去了。
“姐,你揹着她的骨灰?”
“嗯。帶她去個地方。”
開庭那天,蘇瓷去了。
不是她想去的。是林硯叫她去的。
“你不來,就沒人替她來了。”林硯在電話裏說。
蘇瓷想了想,去了。
法庭不大,旁聽席上坐了十幾個人。蘇瓷看到了王阿姨,坐在最後一排,手裏攥着一條手帕,眼睛紅腫。看到了小李,林芳生前的同事,低着頭,不敢看法官。看到了囡囡的姨媽,坐在第一排,旁邊空着一個位子。那個位子,是留給林芳的。
蘇瓷走過去,在那個空位子上坐下了。
被告席上,趙志強穿着一件橘黃色的馬甲,頭髮剃短了,瘦了很多。他的眼神是空的,沒有焦點,不知道在看哪裏。他的右手在發抖——不是害怕,是酒癮。關了這麼久,沒酒喝,手一直在抖。
法官開始念起訴書。
“被告人趙志強,與被害人林芳系夫妻關係。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被告人多次對被害人實施家庭暴力,被害人先後六次報警,均經調解處理。2020年10月17日晚,被告人在家中飲酒後,對被害人實施毆打,致被害人左側第4、5、6肋骨骨折、脾臟破裂、顱內出血,當場死亡。次日凌晨,被告人將被害人遺體裝入編織袋,運至城西荒地掩埋。同年10月19日,被告人向鄰居謊稱被害人‘回孃家’,此後三年未報案、未尋找,致使被害人遺體長期未被發現。”
蘇瓷聽着那些字一個一個地從法官嘴裏蹦出來——“左側第4、5、6肋骨骨折”、“脾臟破裂”、“顱內出血”、“當場死亡”。每一個字都是林芳身上的傷。她不知道法官念這些的時候是甚麼感覺。可能是工作。唸完了,翻一頁,念下一個。
檢察官站起來,出示證據。
第一組:六次報警記錄。六張紙,每張上面都蓋着派出所的章。證明林芳報過警。六次。證明每一次警察都來了,每一次都“調解”,每一次都走了。她每次都被留在那個男人身邊。
第二組:鄰居證言。王阿姨的證詞被唸了出來——“我聽到她在樓上哭,我沒去敲門。”王阿姨在旁聽席上哭出了聲。
第三組:法醫鑑定。林芳遺體上的傷痕照片被投影在屏幕上。蘇瓷沒有看。她低下頭,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手在抖。不是因爲冷,是因爲她認識那雙被打斷的手指。她在趙磊的夢裏見過。
第四組:趙志強的供述。“我喝了酒,下手重了。”“我以爲她暈了。”“我不知道她會死。”“我害怕,就把她埋了。”
蘇瓷聽到“我害怕”三個字的時候,擡起頭看了趙志強一眼。
害怕。他害怕。他打了七年,從來沒有怕過。她報警,他不怕。她求饒,他不怕。她死了,他怕了。怕坐牢,怕死,怕她把他也拖進地獄。他怕了三年。她在地底下等了三年。誰更怕?
蘇瓷不知道。她不想知道。
檢察官宣讀量刑建議。
“被告人趙志強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且事後掩埋屍體、謊稱失蹤,情節惡劣,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十五年。
蘇瓷在心裏算了算。林芳活了三十八歲,被打了七年。七年換了十五年。一年換兩年多一點。她不知道這算不算公平。她只知道,趙志強出來的時候,囡囡二十四歲。林芳死的時候,囡囡六歲。她永遠看不到囡囡長大的樣子了。
法官問趙志強有沒有最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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