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軒濟頒佈了第一封御筆直髮的詔書 (1/3)
軒濟頒佈了第一封御筆直髮的詔書
氣煞了劉侯。
下了朝,劉侯就要去劉太后宮裏,卻被姜御長攔下。姜御長說:“娘娘這幾日頭風犯了,身子不適,大人請回吧。”
劉侯要闖宮,姜御長擋在他身前,道,“大人,依着娘娘原本的意思,是要罰碼內閣‘私自賑災、不安其分’的罪過的,看在大人您的面子上,纔不獎不罰。軍候莫再去觸怒娘娘了。”
姜御長福身一禮告退。
豈有此理!
劉侯憤憤,一甩袖,卻只得離去。
行至永巷,劉侯忽然撞上了軒濟。
“原來亞父在此!”軒濟向劉侯一躬,很是恭敬地說道,“我有一問不解,想請教亞父,不知亞父可方便?”
劉侯點頭,問,“陛下有何問?”
軒濟道,“我近來讀書,看到聖賢有云:‘民爲貴,社稷次之,君爲輕’,今日太后所言,朕頗是不解。今碼內閣所爲,正是安民之舉。朕御民,更當愛民,碼內閣所行之事,乃朕應行而未能行之事,碼內閣爲朝廷分憂,爲何不可嘉獎商人義舉?”
劉侯認真地看軒濟,十三歲的少年,很有一番沉穩果毅的模樣了。
“此處不是說話的地方。”劉侯沉吟一瞬道,“請陛下移步書房。”
軒濟側身,擡手道:“亞父先請。”
書房中,軒濟爲劉侯奉茶。
劉侯道,“太后說,碼內閣一介商賈,卻越俎代庖做賑災之事,是‘不司其職、不安其分’,當罪之。陛下有何見解?”
軒濟想了下,答道,“那日城外賣兒鬻女的慘像、粥中摻沙的惡行,皆是朕親眼所見。問白先生參奏平準令、太倉令失職瀆職,也是實情。是朕無能,使百姓受苦,實乃朕之過錯。沈少閣主心懷大義,濟世安民,朕應當謝他。若論錯,錯的是朕,怎可因朕的過錯去懲罰代朕行善之人?又怎能因朕的無能,去磨滅有功之人的功勞呢?”
“陛下竟有此心胸?”劉侯不想軒濟能說出來這樣一番話,對小皇帝很是刮目相看,嘆道,“是大雍萬民之幸。”
軒濟很是謙遜,道,“我年紀尚幼,須得亞父多鞭策指引。”
劉侯欣慰,說,“陛下有乃祖父風範。”
這指的是後雍開國的武帝,可以算劉侯與劉太后的姑父。
軒濟連聲說,“怎敢與祖父相論!”
劉侯擺了擺手,又說回了對碼內閣嘉表之事上來,“那依陛下之見,應當如何?”
“當獎!”軒濟毫不猶豫地答道,“有功社稷者獎,有罪生民者罰,獎罰分明,纔是政風清明之道。何況,碼內閣此舉深得民心,若朝廷不賞,而民感其恩,久之恐生‘民知商而不知君’之患。”
劉侯又問:“可碼內閣越俎代庖,再行嘉表,豈非助長商賈攜財自重、目無朝廷之風氣?”
軒濟答道,“可碼內閣、天下商賈,一樣是朕的子民。朝廷獎他們,他們也會感念朝廷的恩德,百姓也知承蒙朝廷恩德。爲何不能一視同仁呢?”
劉侯看着軒濟的目光很是欣慰,說,“陛下長大了。”
“此事……”劉侯知道,太后不會頒旨,他看着軒濟,問,“陛下可會寫敕詔?”
軒濟愣了一下。
劉侯點頭,說,“陛下可頒旨。”
寧希511年,七月二十。
輔政大臣之首的劉侯,越過了劉太后,向尚未親政的小皇帝軒濟直接請旨。
軒濟頒佈了他繼位以來,第一封御筆直髮的詔書——《旌表義商賑災敕諭》 。
這一封對碼內閣賑災義舉的彰表詔書,雖並沒有甚麼實質上的價值,卻意義深遠,標誌着傀儡小皇帝向着他親政的路上,邁出了第一步。
也標誌着劉侯與劉太后這一對親生的兄妹,同盟的關係,炸開了第一道,不可彌合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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