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1/6)
第29章
阿椿開始計劃回南梧州。
首先,等母親身體再好些;其次,有錢買一輛馬車,阿椿會趕車,不用僱人;最後,要多準備一些喫的、足夠母親喫半個月的藥,以及一根結實的棍棒。
還要留下書信說明情況,不能讓老祖宗和夫人擔心,也懇請不要責備她院裏的侍女……啊,啊,想到這裏,阿椿又開始犯愁。
無論去哪裏,都會有人跟着的。
除非……像現在這樣,在莊子上。
因是自家莊子,又是主子們散心的地方,侍女們不會跟那麼緊。
在莊子上又住兩日,沈家的姑娘們依依不捨地回了京中宅院,還帶着兩簍活蹦亂跳的魚,都是阿椿帶着姐妹們一同釣的。
阿椿這一手釣魚的好功夫,老祖宗誇讚了許久。
阿椿更覺愧疚。
陳院判與劉大夫再來爲沈雲娥診治時,悄悄爲阿椿把了脈,果不其然,她也有誤食牽牛紅娘子的痕跡。
不過阿椿年紀小,身體康健,肺腑並未受到侵害,只需注意一點——今後不可再碰南天竹。
南天竹本就全株有毒,人服之興奮、肌肉痙攣乃至呼吸麻痹、昏迷;對於食過牽牛紅娘子的人來說,毒性更是堪比砒霜,小小一片葉子便會致命。
次日,沈府中所有的南天竹被盡數拔去,絲毫不留。
阿椿覺得沈維楨太嚴苛了,她又不是傻子,知道南天竹有毒,又怎會去喫呢?總不能逛花園中看到它,立刻“呀它似乎有毒讓我來嘗一下”——她又不是神農。
如今被拘在宅院中,阿椿哪裏都出不去,只能努力籌謀。
漸漸,七月流火,天氣轉涼。
好幾次旬休,沈維楨都在翰林院中。
寅時一刻,天尚未亮便起牀,打拳或練劍,簡單喫些東西,便騎馬去翰林院;尋常人都是申時便可離開歸家,沈維楨不同,他如今深受器重,做的也多,常常亥時纔到家。
其他倒也罷了,只是這個時刻,阿椿已經睡下了。
沒有一日休息,天天都要額外多做三個時辰,連同阿椿說句話的時間都擠不出來,已經足夠令沈維楨厭煩,他開始理解那位不洗臉便來翰林院、且揣着肉在路上喫的同僚;
好不容易,湊出程子曦休息的時間,安排了他與沈湘玫見面。
沈湘玫回來後,派侍女說,程子曦相貌不錯,但她不願輕率定下,可以安排下一次相看,再做定奪;
程子曦連夜來見沈維楨,說大事不妙我好像認錯人了。
已經連續六十日無休息、上班八個時辰的沈維楨,原本在喝魚湯,聽見程子曦如此講,很想將整碗湯從他頭上淋下去。
“甚麼叫認錯人了?”沈維楨說,“你又不是第一次見我五妹妹。”
“從一開始就認錯了,”程子曦面露難色,“元敬,我中意的那個姑娘,似乎並不是五姑娘。”
沈維楨沉着臉,放下碗。
“那是哪個姑娘?”沈維楨說,“說。”
“時常和五姑娘在一起的那個,喜歡穿綠色裙子,身量更小些,文靜,皮膚更白,說話聲音不大……哦,對了,她眼角這裏有粒小痣。”
越聽,沈維楨臉色越差;直到最後,他才緩和了神色:“那是我六妹妹。”
多年好友,程子曦直接說:“我想娶你六妹妹。”
沈維楨說:“滾——你當我們家姑娘是甚麼?你說想娶便能娶的?”
程子曦不死心:“認錯人是我不對,但我是真心敬重你六妹妹,再看不進去旁人。”
沈維楨頭疼:“能等我喫完飯再說麼?我剛回家就聽你這樣說,腦子實在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