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4/7)
李夫人神色不變,示意侍女們躲到自己身後去,平和:“你該稱我爲夫人。”
“沈士儒早死了,”李至同口出狂言,“按照律法,小姐可以隨時改嫁。那人背叛小姐,小姐爲何又爲他守着?”
李夫人皺眉。
“休得胡言亂語!”她厲聲,“表兄怕是喫醉了酒,快些出去吧,莫在此處放肆。”
“當初小姐不是答應過我?要等我建功立業後……等我有能力迎娶小姐,”李至同舉起刀,盯着李夫人,狀若癲狂,“我現在可以了,我現在統領效順軍,已經可以同小姐匹配了。”
眼看李至同舉止怪異,李夫人立刻往佛堂另一處門跑去,頭也不回,更不屑於與他理論。
侍衛終於趕來,眼見李至同不僅強行闖入內院,還敢在佛堂對夫人拔劍,俱大驚失色,登時撲上來,要將他拿下。
李忠玉原是跟隨李至同而來,眼見這情景,傻了眼;
當一侍衛刺向他時,他堪堪格擋住,崩潰地說:“自己人,自己人,我乃知州大人的內探。”
侍衛怒吼:“你可有證據?”
李忠玉倉促亮出令牌:“此乃知州大人所予!”
那侍衛看清令牌後,立刻調轉,奔向佛堂,去阻止李至同。
李至同連斬四人,已殺紅了眼。
他清楚,玩計謀、論腦子,絕對勝不過自小浸淫權謀術的沈家父子。更何況,沈士儒一心變法,同李至同所效忠之人政見不同;道不同不相爲謀——於情於理,李至同都要殺了他。
可李至同能下毒,一點一點地下,沈雲娥一個農婦,居然能奪去小姐的夫君,小姐的夫君也是個瞎了眼的,放着貴女不愛,竟癡迷於一個不識字的農家婦人……
李至同便將牽牛紅娘子的毒,悄悄地、偷偷地下在沈雲娥常買回家的糕點中。
她傻乎乎,甚麼都不知道,輕而易舉被矇蔽,很容易就喫下了。
不僅自己喫,那糕點還曾分給一個關係好的鄰居喫,那鄰居夫妻——也就是李忠玉的父母,貪食,命也不好,偏巧吃了南天竹葉包的米飯,當晚便毒發身亡。
沈士儒有所覺察,但他以爲是沈雲娥下的毒,也心甘情願地服下。
李至同想笑,老天爺都在助他懲罰這背信棄義之人。
一家子蠢貨。
哦,還有那個叫阿椿的女孩。
可惜她運氣好,體質也好,沒死就算了,居然也沒落下甚麼病根。
李至同恨沈士儒,也恨他愛的這對“妻女”。
只是沈雲娥中毒深,又有病,若接着對付她,實在太明顯,只怕會查到他身上。
一個重病的寡婦,一個才十三歲的女孩,也不需要刻意去陷害,只要將她們手中有金錢鋪面、卻無依無靠的消息放出去,多的是害她們的人。
沒了錢財,諒她們活不了多久。
沒想到,沈維楨殺了個回馬槍,趕來南梧州爲父收屍,居然連親爹的遺體都要解剖;請仵作將沈士儒的屍體檢驗,查出牽牛紅娘子的毒素。
更沒想到,他會在三年後,接了沈雲娥母女上京。
李至同那時堅定了殺沈維楨的念頭。
這個小姐的孩子,本該爲小姐赴湯蹈火,爲何會想着爲那背信棄義的父親復仇?
更何況,若沈維楨死了,小姐雖傷心欲絕,也沒了在沈府留下的理由,大可改嫁——
沈維楨該殺。
只是太難殺。
南梧州里,若無知州,便是他李至同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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