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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神反轉,保守是要考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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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想要貪墨彩禮就直接說唄,還懟上主持人了!」

「樓上有沒有同情心?小姐姐明顯是被渣了!」

「就是!男人悔婚還有理了?彩禮必須當精神賠償!」

「男人就沒一個好東西,都要結婚卻反悔,讓女方怎麼做人!」

「賠償,這彩禮必須當做賠償金!」

「百分之九十九是女方的那問題,現在想要結婚的男人都是稀有動物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我不管,你們別吵,我是來看主持人破案啊!」

對,就這樣,吵起來吧!

張強看着留言板,聽着連接人發飆,嘴角的笑都要壓不住了。

這種連接,處理不好就得罪女性這個羣體,如果幫女方處理好了,說不好男方就會大怒,到時候也像張也一樣被捅進ICU就更好了!

而且,事後自己還可以找水軍帶節奏,這不得把顧天名聲毀了。

只是,面對對方的憤怒,顧天不爲所動,依舊穩如老狗,道:「李小姐,先別激動,法律裁量會考慮很多因素,比如戀愛時間長短、雙方實際相處情況、以及……過錯方,這樣會考慮少退一部分。」

「我們在一起一年多了,這也要考慮嗎?」李小姐詢問道。

「當然,這談了多久,男女雙方有多麼親密,你說對方出軌,是否有證據?」

顧天開始掌握主導權。

「證據?他悔婚之後,立馬就跟另一個女的在一起了,這不算證據嗎?我還沒答應退婚呢!」

李小姐說着就來氣。

「這個沒有結婚,只能算道德問題,而且分手不是你不同意就是沒有分手,你還是得有實質性證據,證明你們的親密關係。」

顧天打斷道。

「親密關係的話,那我們有過一次合體!」李小姐語氣有些不自然了。

「神他媽合體啊!」

「還是熟悉的味道,我感覺她的語氣有些不對了。」

「顧老師這問法,像審案啊。」

「本來就該問清楚啊!不然怎麼判斷?」

「小姐姐別慌,如實說就行!咱們身正不怕影子斜!」

蠢貨!

張強眉頭皺起,這女人怎麼被顧天牽着鼻子走了,繼續胡鬧啊,怎麼就不鬧了。

「這我有一點疑惑,你們發生了一次關係,在你們關係好的時候,自然而然地發生了親密關係,還是悔婚後發生的關係?」

顧天察覺到了不對勁。

「完了,主持人不是想要提醒她告男的強姦吧?」

「主持人,我的家庭教育和個人修養,不允許我在感情不確定的情況下做出格的事。我們是在感情好的時候順其自然發生的關係,但是發生關係後,他就鬧退婚了。」

「這似乎是個好女孩!有原則!」

「這男的有病吧,這是得到了人的身子就不珍惜了?」

「女孩出門在外,要學會保護自己!沒有結婚前真的不要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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