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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一根繩上的螞蚱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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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宮女踉蹌站穩,非但不懼,反而抱起胳膊嗤笑一聲:

「太子妃?呵,如今這東宮上下誰不知道,那位楚公子早不是甚麼太子妃了——」她吊着眼梢,目光輕蔑地掃過三人,「不過是個靠臉伺候人的男寵罷了!一個男人,還真把自己當這東宮的主子了?這統領東宮後院的可不是甚麼阿貓阿狗都能當的!」

清風一把攥緊拳頭,骨節捏得發白,明月也氣得臉色鐵青。可兩人誰也沒敢真動手——昨日險些被處死的陰影還壓在心頭,在這太子府中,他們比誰都清楚「放肆」二字的代價。

春桃強忍着疼,忙將二人拉到一旁角落。那小荷見他們退開,從鼻子裏哼出一聲冷嗤,仰着下巴轉身走了,背影裏盡是跋扈。

「春桃,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明月壓低聲音,目光仍警惕地掃向四周,「那宮女是誰?竟敢這樣說話,還敢對你動手?」

春桃擦了擦眼角,聲音帶着哽咽:「她就是小荷……當初因爲對主子下藥,被太子殿下罰來浣衣局的。她心裏一直記恨着,如今見我和秋果也淪落到此,便變着法子欺辱我們……」

她說着又急急推了推兩人:「你們怎麼跑來了?今日能替我擋這一下,已經不容易了,快回去吧!要是被管事的嬤嬤瞧見,少不得又要挨罰!」

「你自己都被欺負成這樣,還顧得上我們?」清風嘆了口氣,語氣緩下來,「放心,我倆今日是奉了太子的令,特意來找你們的。如今我們已在太子院中當值,一個小荷,還不敢拿我們怎樣。」

「太子院中?」春桃睜大眼睛,「可太子不是正和咱們主子鬧彆扭嗎?怎麼會用你們……」

清風與明月對視一眼,默契地略過了昨夜種種。清風輕咳一聲,正色道:「太子與主子到底是夫夫,鬧彆扭也是常事。正所謂牀頭吵架牀尾和,等你們日後成親就明白了。」

「說得好像你成過親似的。」秋果忍不住小聲嘀咕。

「咳……說正事!」清風臉色微赧,趕忙壓低聲音,「太子特意調我們過去,是爲了打聽主子的喜好——你想想,若真只把他當個男寵,何必費這個心?這說明太子心裏,是在意咱們主子的。」

春桃眼神漸漸亮起,抓住清風的袖子:「那……那我們是不是也能早些回到主子身邊了?這浣衣局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周圍全是北狄人,我和秋果兩個外來的,無依無靠的,整日被她們排擠磋磨……」

「放心,我們既在太子跟前走動,自然不會忘了你們。」清風壓低嗓音,眼神掃過四周,「說到底,咱們都是從北狄國將軍府出來的人,如今在這東宮裏,我們就是一條繩上的螞蚱。眼下最要緊的,是你們幫我們仔細理一理主子的喜好——等太子與主子和好,調你們回去還不是一句話的事?」

「你說得對!」春桃連連點頭,眼裏重新聚起光,「那我們要做甚麼?你說,我們都記着!」

「簡單,」清風向前傾了傾身子,「把主子所有喜好——最愛喫的菜、最喜歡的顏色、平常的習慣、甚至小時候的舊事,只要你們記得的,統統告訴我們。越細越好。」

春桃蹙眉細想,秋果也湊近了些。

「主子對喫食……其實不算挑。」春桃輕聲開口,「但他戰前去過幾次江南,那時最愛鮮筍燉江瑤、清蒸鰣魚這類清爽的海味。蘑菇也愛,尤其是松茸,說是有山野清氣。」她頓了頓,聲音低下去,「可從戰場回來之後……他便甚麼都不挑了。行軍在外,有甚麼喫甚麼,這個習慣……就一直留到了現在。」

「顏色呢?」明月追問。

「紫色。」秋果接過話,語氣肯定,「不是豔紫,是那種沉靜的黛紫、青蓮色。他說那顏色像暮色將盡時的遠山,又像……劍穗浸透血後,在月光下暗湧的光。」

兩人聞言,皆靜了一瞬。

「還有,」秋果補充,眼裏透出些無奈的笑意,「主子是個武癡。從前在府裏,天不亮就起來練槍,夜裏還對着燭火比劃劍招。兵器譜、陣法圖堆得滿書房都是,夫人總笑他,將來怕是要娶一杆紅纓槍回家。」

春桃也想起甚麼,抿嘴道:「對了,主子還畏寒。雖不說,但一到冬日就手腳冰涼,睡前得捂好久。所以他慣喝溫酒,不貪烈,偏愛桂花釀和梅子青,說那暖意是『慢慢從喉間化進心裏』的。」

清風與明月對視一眼,將這些話一字一句刻進心裏。

「還有……」春桃猶豫了一下,聲音更輕,「主子其實……怕黑。不是怕鬼怪,是怕帳中無人、長夜獨醒的那種黑。所以他在軍中時,帳內總要留一盞最小的燈。」

風穿過浣衣局晾曬的衣衫,揚起潮溼的水汽。四人頭抵着頭,在這異國的角落,細細拼湊着另一個人的模樣——那些顯眼的習慣,與那些藏得很深的舊痕。

清風與明月回到住處,掩上門,當即研墨鋪紙。兩人伏在案前,就着漸沉的暮光,將春桃秋果所述一一錄於紙上。

墨跡沿着筆尖緩緩潤開,字字句句,皆是一個人的輪廓。

喜食:鮮筍江瑤、清蒸鰣魚、松茸菌湯。畏寒,好溫酒,尤愛桂花釀、梅子青。

好色:黛紫、青蓮。謂其如暮山遠廓,如血染劍穗,月下暗光。

習性:武癡,晨起練槍,夜燭觀劍。畏深黑,帳中常留一盞小燈。

寫至此,二人筆鋒稍頓,相視間眼底俱浮起淡淡暖色。明月輕笑一聲,提筆續寫:

七歲爬府中老槐樹掏鳥窩,下樹時袍角被枝椏勾住,倒懸半空,哇哇大叫,卻仍小心護着掌中雛鳥。

九歲於街市撞見竊賊,二話不說追出三條巷,生生將人攆趴在地。賊求饒,他反而從懷裏摸出半塊饃:「跑這麼累,吃了再送官。」

十二歲第一次要上戰場,興奮得整夜未眠,天未亮就跑到後院比劃,驚起滿樹雀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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