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新的主題 (1/8)
第二天上午,拾光文化第一次真正有了點公司的樣子。
不單單是因爲新換的辦公地點比之前寬敞了許多,更重要的是,那些過去因爲人手不足而堆成一團的事情,終於有人開始一件件接過去,按部就班地處理起來。
江晚一上班,就接管了拾光文化的官博。
她把評論區裏的留言分門別類地整理出來:催歌的,求授權的,舉報盜版的,還有單純來發瘋的。
最後一類佔比最高。
江晚面無表情地建了個表格,在備註欄裏寫下:
【粉絲情緒過於充沛,暫不處理,建議官博保持沉默以保平安。】
王海峯路過時瞄了一眼,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這也算工作分類?」
江晚頭也不擡。
「當然算。」
「粉絲數量越龐大,越不能放任情緒自由擴散。引導得好,是流量;引導不好,就是輿情。」
「到時候麻煩的不是官博,是公司,還有蘇離本人。」
陳硯坐在另一邊,正在翻幾家音樂平臺發來的合作協議。
他看得很快,手裏的紅筆卻幾乎沒有停過。
「第七條第三款,所謂優先合作權,實際效果接近隱性排他。」
「第九條第二款,授權範圍過寬。短視頻二創、商業剪輯、海外分發,全被他們裝進去了。」
「還有第十一條。」
陳硯筆尖在紙面上輕輕一點。
「平臺有權根據運營需求,對作品進行二次剪輯。」
他擡起頭,語氣平淡。
「這條不能留。」
說完,他把文檔合上,推到一旁。
「打回去,重擬。」
王海峯站在旁邊,聽得後背一陣發涼。
他不是沒見過合同裏的坑。
當初星耀拿續約合同來綁蘇離的時候,他就提醒過蘇離千萬別急着籤。
可那更多是經紀人混久了之後的直覺,知道娛樂公司的合同不能全信,知道越是寫得漂亮的條款,越可能藏刀。
但像陳硯這樣,把每一條看似正常的表述拆開,精準指出它以後會怎麼卡版權、怎麼鎖發行、怎麼限制作品使用權,王海峯還是第一次見。
他這才明白,專業法務和「有經驗」之間,隔着一整張談判桌。
周南那邊也沒閒着。
十幾個品牌合作報價已經遞了過來,其中一家國民級快消品牌開價很高,想買下蘇離歌曲的短期GG使用權。
王海峯看到報價數字時,眼睛明顯亮了一下。
「這個價格可以啊。」
周南卻只是掃了一眼,就把文檔推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