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港島來信 (1/3)
這個世界對於藝術創作人的地位看得很重。
尤其是音樂圈,有時候三流歌手和熱門歌手之間的區別,往往就只差了一首代表作。
除非那些嗓音條件極度逆天,或者技巧登峯造極的歌王哥後,大多數演唱類歌手,都苦求一首代表作而不得。
沈璧很清楚這首歌的含金量。
而且還是粵語歌,相較於目前市面上鋪天蓋地的傷感情歌,這種詮釋友情的優質歌曲,無疑更加難得。
她很清楚,如果自己能在《快樂女聲》的舞臺上演唱這首歌,會給自己平靜的生活帶來多大改變。
全網火爆的名氣,各大娛樂公司的邀約。
想想今天被媒體追着拜訪的天才學妹,就是因爲在《快樂女聲》上唱了一首歌,瞬間就成了人所有人追捧的對象。
而現在,這個機會就擺在自己眼前。
沈璧呼吸急促,生怕陳南因爲獎金分成的問題,將這首歌的演唱權利給了別人。
這個世界的華國版權看得很重,如果沒有授權就商業演唱,不僅要沒收所有演唱所得,而且還要繳納幾十萬,上百萬的侵權費。
也正因如此,那個大明星纔會趁其他人還沒來得及動手,就果斷敲定了和天才學妹的合同。
而現在,自己相當於是白撿了一份價值幾百萬的演唱版權。
沈璧怎麼能不心情忐忑。
「那你覺得應該是多少?」
陳南反問道,他想要的一直是版權費,而不是那點三瓜兩棗的獎金。
不過看小丫頭擔驚受怕的樣子,如果拒絕了,恐怕反而不太敢。
而且……白撿的便宜,不要白不要。
「八二吧!」
沈璧思索了一下,給出了一個最終答案。
如果能靠着這首歌拿下冠軍,幾百萬的獎金分下來也有幾十萬,足夠自己很長一段時間開銷了。
沈璧很清醒,獎金這玩意兒說到底只有奪冠了再有,不奪冠,分得天花亂墜也沒用。
奪冠了,相較於那增長的人氣和璀璨的星途,獎金反而是最沒用的東西。
只要能奪冠,別說只拿一成了,分文不拿她都願意。
人家比賽爲了一首合適的原創歌,甚至能掏出幾十萬去外面賣。
自己這還是白嫖,已經撿了天大的便宜。
「那就按你說的籤合同吧。」
白紙黑字的合同,陳南也不擔心對方違約,兩人草草聊了幾句,便各懷心思,急不可耐地跑到打印店打印了份合同樣本。
「文抄公老師,《快樂女聲》後面有幫唱環節,我可以邀請你嗎?」
簽完合同後,沈璧笑容滿面,美滋滋地詢問道。
這算是一種討好,也是拉近方式的一種方法。
「到時候再看吧。」
陳南沒有拒絕,但也沒有接受,像某組合那樣唱幾句詞就能分錢確實挺好的,但他懷疑自己的唱功,很可能適應不了歌手的身份。
專業技能有待提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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