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言情 > 穿八零睡了男主後,炮灰女配不認帳了 > 第11章 處對象還是流氓罪?

第11章 處對象還是流氓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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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被水嗆到,劇烈地咳起來,等她緩過來後,心底的驚慌已經褪去,語氣漫不經心地問道:「甚麼晚上?我聽不懂。」

霍錚猛地抓住她的肩膀,緊緊盯着她的眼睛,好似想從她的眼睛裏看到答案:「那天晚上在我房間的就是你!」

林雪強裝鎮定,眉眼帶着淡淡的不解,像是看一個無理取鬧的人:「霍知青,說話要講證據。我甚麼時候去過你房間?你可別亂冤枉人。」

霍錚被她這副喫幹抹淨不認帳樣子氣得心口疼,眼底有着不容她忽視的偏執:「要證據是吧,這條絲巾就是你的!」

林雪看他從懷裏掏出那條用來蒙他眼睛的絲巾,攥緊冒汗的手心。

臉色依舊平靜,語氣冷淡道:「這不是我的東西,霍知青怕是認錯人了,你要是沒別的事,我先走了。」

說完她轉身就想走,但是又被他抓住肩膀,「不可能認錯,你身上的氣味我記得清清楚楚。」

「氣味?抱歉,我沒覺得我身上有甚麼氣味。」林雪把他的手掰開,轉身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狠狠鬆了一口氣。

不管他信不信,反正她打死不承認。

霍錚上前把她往旁邊的樹下推,用他龐大的身軀把她困在樹和他之間,手放在她肩上的胎記處。

彎腰在她耳邊說道:「還不承認?我看到那個把我喫幹抹淨的女人身上有胎記,不知道林同志這裏有沒有胎記?」

林雪緊緊地抓住衣服,就怕他會爲了看胎記扯開她的衣服:「我真的不知道霍知青在說甚麼。」

看到她略微有些驚慌的眼神,他才滿意地勾脣:「提上褲子就不想認帳?」

「不想承認也沒關係,不過你要和我處對象,還有離林衛東遠點!」他低啞地在她脖頸處說道,然後在上面輕咬了一口。

「不可能!」她想都不想地拒絕,用手把他推開。

她記得書中男主一直很討厭原主,把原主帶去霍家後,男主就去了部隊,從此對她不聞不問。

怎麼現在全變樣了!

她可不想和男主扯上關係。

她不是原主,不會癡癡地喜歡男主。

男主的確長得是好看、身材好、又有錢。

但是,他麻煩啊!

有了上一世的經歷,她這世只想躺平,平淡生活,可不想捲入男女主之間。

「呵……那我們現在去找大隊長說道說道,我記得現在嚴打,流氓罪可是要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霍錚說着就拉起她的手臂想帶她往回走。

林雪死拽着身下的草叢不鬆手。

怎麼都沒想到被他看到了胎記,而且她胎記的位置只有脫了衣服才能看到。

這下想賴帳都賴不掉。

她試着溝通:「誒……霍知青,有話好好說,那天晚上我也是被下藥了,才……而且,我都不介意,你一個大男人又沒甚麼損失……」

「我介意!男人怎麼就沒有損失了,這可是我的清白,今天必須要給我一個說法!」

林雪聽了就翻起白眼,還清白!

世道本就對女人多不公平,有個第一次的象徵。

他一個男的是不是第一次,鬼知道。

她氣不過扭頭盯了眼他那位置:「只要不說出去,誰知道你那用沒用,又看不出來!」

「我只給你十秒的考慮時間,不然,我不介意找大隊長……」霍錚被她說得又氣又窘,耳尖紅了起來。

「冷靜,這樣,我給錢補償可以吧?一百夠嗎?」總歸強了人家,去夜店找模子哥還要出嫖資。

現在這個年代一百塊錢已經是鉅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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