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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賣藝不賣身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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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的就是這首歌的版權,只有這樣她才能利益最大化。

現在陳賓的拒絕瞬間讓她心中升起一股不滿,眼眸眯起,看着陳賓稚嫩的臉龐,故作輕鬆道:「怕姐出不起價?你放心,價格好商量,絕對不會虧待你。」

「不是錢的問題。」

陳賓搖搖頭,語氣平和卻堅定,「這首歌就像我的孩子,版權我必須握在自己手裏。」

姜聞在一旁眯着眼抽菸,聽到這裏,嘴角勾起一絲玩味的笑容,似乎對陳賓的態度很感興趣。

娜英有些急了。

「弟弟,你攥着版權有甚麼用?你自己唱?不是姐打擊你,你這唱功……還行,但想靠這首歌紅,難!」

「給我唱,我保證讓它火遍大江南北,到時候你作詞作曲的名氣不也打出去了。」

娜英終究還是對這首歌起了貪念,忍住發火的衝動,開始耐心勸說陳賓。

同時,她還對着姜聞使了個眼色,想讓他幫忙勸說。

「英姐說得對,我自己唱確實火不了。」

陳賓臉上始終掛着淡淡笑容,承認自己現在確實不是做歌手的料。

不過。

他是真沒打算賣版權。

腦海裏有金手指,他的未來本就不可限定,一時不如人,並不代表以後在音樂方面超越不了娜英。

陳賓看着娜英沉默下來,氣氛一時有些尷尬,卻話鋒一轉,道:「我可以把這首歌的演唱授權給您,授權期限我們可以談。」

娜英愣住了,她沒想到陳賓這麼有主意。

這年頭,很多幕後創作者巴不得一把賣掉作品換錢,像陳賓這樣堅持保留版權的並不多見。

「你小子……有點意思。」

姜聞終於開口,吐了個菸圈,「懂得掌握內核資產,是塊做生意的料,不像個愣頭青的保安。」

陳賓笑着舉杯:「姜導過獎了,我只是想給自己的人生留點東西。」

娜英聽着兩人對話,皺着眉思索起來。

她確實是真心喜歡這首歌,而且敏銳地察覺到其巨大的市場潛力。

如果只是演唱授權,雖然不如買斷版權來得痛快,但也能接受。

「行!」

娜英也是個爽快人,想通了便一拍桌子,豪爽說道:「演唱權就演唱權!你說,怎麼個授權法?想要多少錢?」

「具體細節,我們可以另約時間詳談。」

陳賓沒有急於報價,他知道這首歌的價值,在這個環境中討論價錢對他不利,正好也回去瞭解一下行情。

「成!」

娜英端起酒杯,「那就爲合作愉快,先走一個!」

幾人碰杯後,氣氛更加融洽。

娜英和陳賓互換了聯繫方式,約定明天下午聊聊這首歌授權的事情。

陳賓也趁機提出要一個娜英的簽名,幫高媛媛圓一個心願,主要還是爲了自己今晚可以享福......

不過。

陳賓並沒有在卡座久待,拿着娜英簽名的明星片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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