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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願我如星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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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我如星

開庭持續了整整一天。

蕭錦瑟從審判席上走下來的時候,後背的襯衫已經被汗浸透了。法袍裹在身上又悶又重,她快步走進更衣室,把法袍脫下來掛好,在水池邊洗了一把臉。冷水激在皮膚上,她才覺得自己重新活了過來。

今天的案子是一起上訴案件,一審判決死緩,被告人不服上訴。她是審判長。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一直在哭。他只有二十四歲,比她還小八歲。他在最後陳述的時候說,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一時衝動,他家裏還有一個七十歲的奶奶。蕭錦瑟坐在審判席上,看着他被法警帶下去的背影,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她寫過的那個細節——女主角第一次看到死刑判決書,跑到洗手間吐了。

那是真的。2017年,她剛到區法院當書記員,第一次跟庭就是一起死刑案件。庭審結束後她跑到洗手間,把早上喫的東西全吐了出來。後來帶她的老法官遞給她一杯溫水,說了一句話。

“你吐了,說明你是一個好法官。”

她當時不懂。

後來她懂了。法律不講情面,但寫判決書的人要講。如果一個法官對死刑毫無波瀾,那他就不是一個好法官。但一個好法官,必須學會在波瀾之後,仍然寫下該寫的判決。

她從更衣室出來的時候,走廊裏已經沒甚麼人了。窗外的天色暗下去,法院大院裏的路燈亮起來。她看了看手機,五點四十分。

紀準說五點半到。

她加快腳步往辦公室走。推開門的瞬間,她看到了桌上的手機屏幕亮着,上面有三條微信消息。

“我到了。”

“在門口。”

“不用着急。”

三條消息分別發自五點二十八分、五點三十五分、五點四十二分。每一條都隔了幾分鐘,語氣一次比一次輕,像是怕催她,又怕她不看手機。

蕭錦瑟抓起手機,來不及換鞋,踩着高跟鞋就往樓下跑。

省高院的大門外,路燈下站着一個人。

紀準換了一件深藍色的大衣,圍着一條灰色的圍巾。他靠在門口的石柱上,手裏拎着一個紙袋。路燈的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一直延伸到蕭錦瑟的腳邊。

他看到她跑出來,直起身子。

“跑甚麼。”他說。

“怕你等太久。”

“等了十二年了,”他把紙袋遞給她,“不在乎多等這幾分鐘。”

蕭錦瑟接過紙袋,裏面是一杯熱奶茶。杯壁上貼着便利店的標籤,還是熱的。她雙手捧着奶茶,掌心的溫度一點一點蔓延開來。

“今天開庭?”他問。

“嗯。”

“甚麼案子?”

她張了張嘴,又閉上了。法官不能透露案情。這條紀律刻在她骨頭裏,比甚麼都深。

紀準看着她,沒有追問。

“不想說就不說。”

“不是不想,”她低下頭,手指摩挲着奶茶杯,“是不能說。”

“我知道。”

他往法院大樓的方向看了一眼。那棟灰色的建築在暮色裏顯得格外沉默,所有的窗戶都亮着燈,但所有的窗簾都拉着。

“你每天都是這樣?”他問。

“甚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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