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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我做人向來百無禁忌,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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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大狀一邊品茶一邊流露出少少興趣。

“我手頭上有宋思言死之前的犯罪證據,一旦公開,你當時選擇不爲宋思言辯護的事會變得十分應當。”

“噢?就是之前被黑客設置成遊戲發佈在網絡上的那些?”

許思禮不屑地笑了笑,”我指的是目前連警方都還未能掌握到的證據。黑客之前設置的遊戲是很有吸引力,很有噱頭,引起很多人關注,但最後因爲同時涉及到數字身價地位顯貴的官員同商界人士,再加上宋思言死了,警方到最後也還是選擇不將內容公開。既然沒公開,如何叫大衆認清宋思言的爲人?沒有親眼見證過,社會對他的憎恨又怎會發酵?”

“是嗎?具體是些甚麼證據?身爲大狀,我知道很多人對於證據的定義是不大準確的。”

“你放心,我口中的證據一定是以將來能被呈上庭做標準。你向來留意香港本土的新聞,應該聽說過有幾單牽涉到宋氏或者宋思言的案到目前都沒查出事實,其中就包括他名下的慈善基金會被指有違規操作、前基金會工作人員騙色騙保險金、及該名工作人員意外墮崖。”

果不其然,翁大狀的神情揭示他對這幾單案的細節熟悉。“你的意思是......這幾單當初警方因爲缺乏證據而停止調查的案,在你手頭上反而有決定性的證據?那當初你爲何不直接交給警方?警方如果能早點扣押宋思言,不就沒有後來那些令你或商小姐痛恨的事發生了嗎?”

“兩個原因。”許思禮答得十分乾脆,“一是因爲當初我還未正式進宋氏,權限不夠,很多細節或痕跡無法從內部調取;二是因爲當時我還姓宋,不想同宋家過分對立。”

“即是現在你權利到手了,宋氏由你話事,你連姓都改了,就是時候拿這些證據出來鞭屍了?”翁大狀哈哈大笑,“Lily向來都說你這個野仔不簡單,我聽說了很多年,之前見你的時候都還不覺得,今日再見,你果然心思手段都遠勝宋思言,看來他死在你手上是註定的。”

“聽聞他好似是死在你手上的纔對喔,翁大狀!”

翁大狀無所謂地揮揮手,“差不多啦!如果他不是緊咬住你同你的女朋友不放,結局都未至於是這樣。但是你選擇將證據交給我,應該不是沒有條件的吧?還有,Lily認定碼頭上的意外另有真相,而商小姐似乎有心幫她,兩人之間有某種協定。若被她知道你幫我,不怕引致你們之間的矛盾嗎?”

“我同商商之間的事不由你評論。至於我對你,當然有條件,我要你承諾,且是需要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在收到我提供的證據之後,你會在大衆面前公開爲當年商葶的車禍事件還原真相,還商葶同商家一個清白。”

同翁大狀談條件從來不是容易的事。他問許思禮,“如果你真是有那些證據,一旦公佈會連累宋氏的形象都跌入難以挽救的境地,宋氏如今是你的主場,你會由得它被破壞?你別講給我聽,是因爲你對商小姐的愛太深,情願犧牲自己來消除她的半生執念?”

“我做人向來百無禁忌,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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