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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櫻花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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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

清江的春天終於來了。

今天多開了幾朵花,明天多長了幾片葉子,後天陽光暖了一度。

蘇念每天早上出門的時候都會看一眼枇杷樹——枝頭的嫩芽從毛茸茸的灰綠色變成了光滑的淺綠色,一片一片地展開,像嬰兒的手掌。

她在那棵樹上看到了時間,不急不緩,該開花的時候開花,該結果的時候結果,該落葉的時候落葉。

樹不着急,它知道季節到了自然會有變化。人也是,只是人不知道自己的季節甚麼時候來。

法援中心來了一個蘇念至今無法釋懷的當事人。一個老奶奶,七十多歲,頭髮全白了,背駝得厲害,走路的時候幾乎要彎到地上去。

她的兒子不養她,把她趕出了家門。她在街上流浪了兩天,被警察送到了救助站。

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帶她來法援中心,蘇念給她倒了杯水,她沒喝,兩隻手捧着杯子。

“我想告我兒子。”老奶奶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說得很清楚。

蘇念看着她。那雙手——皮膚像紙一樣薄,青筋凸起,指節變形。這雙手養大了一個兒子,現在這個兒子不要她了。

“您有地方住嗎?”蘇念問。

“救助站讓我住。但我不想住那裏。我想回家。”

蘇念低下頭,看着筆記本上那些需要填寫的信息——姓名、年齡、住址、聯繫方式。

她一項一項地問,老奶奶一項一項地答,聲音越來越小,小到蘇念要湊近了才能聽到。

“我給他打電話,他不接。我去他家敲門,他不開。他在裏面說,你走,我沒有你這個媽。”

蘇唸的筆記停了一下。她擡起頭,老奶奶的眼眶紅了,但眼淚沒有掉下來。

她忍住了——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在被自己的兒子趕出家門之後,在法律援助中心裏,面對一個二十出頭的女孩,忍住了眼淚。

“奶奶,這個案子我幫您。您兒子有贍養義務,法律規定的。他不養您,法院會判他養。”

老奶奶看着蘇念。“真的嗎?”

“真的。”

老奶奶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

蘇念幫老奶奶寫了起訴狀,遞交給法院,申請了法律援助。

法院很快立案了,開庭那天蘇念陪着老奶奶坐在原告席上。

她兒子來了,四十多歲,穿着皮夾克,頭髮梳得油亮。他在法庭上大喊“我沒有這個媽”,被法官制止了兩次。

蘇念陳述了事實——老奶奶獨自生活,沒有收入來源,兒子從未支付過贍養費,生病住院無人照料。

她把證據一份一份地出示給法庭,鄰居的證言、社區的證明、醫院的病歷。

法官問被告:“你有甚麼意見?”

她兒子說:“我沒錢。”

蘇念站起來。“被告說沒錢,但他身上的皮夾克價值不菲。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贍養義務不以子女的經濟狀況爲前提。有錢要養,沒錢也要養。這是做人的底線。”

法官當庭判決被告每月支付贍養費,並承擔老奶奶的醫療費用。老奶奶的眼淚又掉了。

從法院出來,陽光很好。老奶奶站在臺階上仰着頭看天,陽光落在她臉上,把她的眼淚照得亮晶晶的。

“奶奶,您可以回家了。”蘇念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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