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明軒的姓式 (1/7)
第3章 明軒的姓式
七年前。
市第一人民醫院的產科病房裏,消毒水的氣味瀰漫在空氣中,混着產婦身上特有的虛弱味道。走廊裏不時傳來護士推車的滾輪聲和新生嬰兒此起彼伏的啼哭,像一場沒有指揮的交響樂。
李芸躺在病牀上,後背墊着兩個枕頭,半靠着牀頭。剖腹產的傷口還在隱隱作痛,每一次呼吸都像是有東西在拉扯她的皮肉。止痛泵掛在牀頭的輸液架上,藥水一滴一滴地往下墜,但她不敢按得太頻,怕影響刀口癒合。
她顧不上疼。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搖牀裏那個皺巴巴的小嬰兒。
那是她的兒子。
剛出生三天,皮膚還泛着粉紅色,像一隻剛剝了殼的小蝦米。眼睛閉得緊緊的,睫毛又淡又短,小嘴時不時做出吸吮的動作,嘴脣翕動着,彷彿在夢裏找到了奶喫。
護士說他體重偏輕,五斤六兩,比哥哥浩然出生時少了將近兩斤。但各項指標都正常,是個健康的孩子。
李芸看着懷裏的小人兒,心裏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情緒。是母愛嗎?也許是,但不完全是。在那份柔軟的情緒底下,還藏着一股酸澀的委屈,像一根細刺,紮在心口最軟的地方,碰一下就疼。
她嫁進王家七年了。
七年,兩千五百多天。她從一個剛考上編制的年輕教師,變成了一個每天圍着竈臺和教案打轉的妻子、母親、兒媳。
七年前,她二十五歲,和王建經人介紹認識。介紹人是她媽的老同學,說有個小夥子老實本分,在私企做銷售,家裏開了一個小作坊,條件不算好但也過得去。李芸那時候剛從師範畢業,分到市裏的中學教語文,正是最年輕氣盛的時候。她見了王建幾面,覺得這人雖然不善言辭,但眼神乾淨,笑起來憨憨的,是個能過日子的人。
交往不到一年就結了婚。婚禮在老家辦的,流水席,十六個菜,村裏的廚子掌勺。李芸穿着租來的婚紗站在院子中央敬酒的時候,聽見底下有親戚小聲嘀咕:“這城裏姑娘怎麼嫁到咱們這兒來了?”
她當時笑了笑,沒往心裏去。
後來她才知道,在那些人眼裏,她一個城裏姑娘嫁到農村,是高攀了還是低就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嫁進來的”,不是“家裏的人”。
王建的家在城郊,開了一個小作坊,專門給人加工門窗。幾間鐵皮廠房,三五個工人,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月能賺個萬把塊,不好的時候連工人的工資都發不出來。公公王德厚是那種典型的農村老漢,皮膚黝黑,脾氣倔,說話嗓門大得像打雷。李芸第一次上門的時候,他正蹲在院子裏抽菸袋,看到她進來,連眼皮都沒擡一下,只是嗯了一聲,算是打過招呼。
婆婆張桂芳倒是熱情,拉着李芸的手問長問短,還特意殺了只雞款待。席間不停地給她夾菜,肉堆在碗裏冒了尖,嘴上說着“多喫點,城裏沒有這麼地道的土雞”。
但那種熱情總讓李芸覺得有些彆扭。
像是隔着一層甚麼東西,熱絡是熱絡了,可總覺得不夠真。像是在招待一位重要的客人,而不像是在接納一個新的家人。
後來她才知道,那種彆扭叫“客氣”。
在婆婆的邏輯裏,兒媳婦是“外人”,是來“過日子”的,不是來當“家人”的。對外人當然要客氣,客氣纔不失禮數。但客氣完了,門一關,該怎樣還是怎樣。
結婚之後,李芸和公婆的關係一直不鹹不淡。她每個週末都會和王建一起回老家看望老人,買菜做飯,打掃衛生,比在自己孃家還勤快。婆婆逢人就誇她懂事孝順,說“我這兒媳婦比親閨女還貼心”。李芸聽了也只是笑笑。
她不傻。她知道婆婆的誇獎裏,有幾分真心,就有幾分表演。真心是給外人看的——你看我多疼兒媳婦;表演也是給外人看的——你看我們家多和睦。
只有關起門來的日子,纔是真實的。
真實的日子的李芸,在這個家裏永遠是“外來戶”。
大兒子浩然是在婚後第二年出生的。
那一年,李芸二十七歲。浩然生下來七斤三兩,白白胖胖,哭聲洪亮得整個樓道都能聽見。護士把孩子抱出來的時候,公公激動得手都抖了,接過孫子的時候眼眶紅了一圈。
婆婆更是高興得合不攏嘴。她抱着浩然在病房裏來回踱步,嘴裏不停地念叨着:“長得像王建小時候,一模一樣,一看就是老王家的種。”
李芸躺在牀上,聽着這句話,心裏莫名地不舒服了一下。
*老王家的種。*
那她呢?她懷胎十月,剖腹七層,在這個孩子身上留下的印記,難道就不算數了嗎?
她沒說出來。那時候她還不懂得爲自己爭甚麼,只是把這些不舒服都嚥進肚子裏,和着月子裏喝下去的那些油膩膩的催乳湯一起,消化掉了。
浩然滿月的時候,公婆大擺了二十桌酒席,把全村的人都請來了。院子裏支起大紅拱門,鞭炮放了足足十分鐘。公公抱着浩然站在院子中央,對着全村人宣佈:“這是我老王家的長孫!”
聲音洪亮,中氣十足,像是在向全世界聲明甚麼。
村裏人紛紛道賀,說“老王頭有福氣”、“後繼有人”。公公笑得臉上的褶子都擠成了一團,那天喝了足足一斤白酒,醉得被人架回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