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十七章 彷徨 (1/2)
第十七章彷徨
陳懷瑾那晚沒有回翰林院的值房,而是去了城西的一家小酒館。
他不是一個愛喝酒的人。從小到大,他都是那種自律到近乎苛刻的人——不喝酒、不賭錢、不逛青樓、不交不三不四的朋友。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讀書上,用在了科考上,用在了向上爬的路上。
但今晚,他需要喝酒。
不是因爲高興,不是因爲應酬,而是因爲他不想清醒。
清醒的時候,他會想起林婉清那雙因爲消瘦而顯得格外大的眼睛,會想起她蹲在茶樓門前的臺階上、把臉埋進膝蓋裏的樣子,會想起她說的那句“我娘走的時候,一直在叫你的名字”。
他不想想起這些。
所以他喝酒。
酒是劣質的黃酒,又苦又澀,喝下去像吞了一把刀子,從喉嚨一直割到胃裏。但陳懷瑾不在乎,他一碗接一碗地喝,喝到舌頭麻了、眼睛花了、腦子裏只剩下嗡嗡嗡的聲音。
酒館的老闆是個五十多歲的胖子,姓王,人稱王胖子。他看着陳懷瑾坐在角落裏一個人喝悶酒,搖了搖頭,走過來給他添了一碟花生米。
“年輕人,少喝點,”王胖子說,“酒這東西,喝多了傷身。”
陳懷瑾擡起頭來,眯着眼睛看了王胖子一眼,忽然問了一句:“王老闆,你娶妻了嗎?”
王胖子一愣,隨即笑了:“娶了,娶了三十年了。”
“那你有沒有……想過不要她?”
王胖子的笑容僵住了。他看着陳懷瑾,目光裏多了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像是憐憫,又像是警惕。
“年輕人,”王胖子的聲音低了下來,“我跟你說句實話。我年輕的時候,也想過。覺得她不好看了,覺得她配不上我了,覺得外面的女人比她強多了。但後來我想明白了——不是她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她。”
陳懷瑾愣愣地看着他。
“她嫁給我的時候,我是個窮賣酒的,連個像樣的聘禮都拿不出來。她爹孃不同意,她就跟着我私奔了。我們從老家跑到京城來,身上只有三吊錢,連住的地方都找不到。她在城隍廟裏住了三天三夜,纔等到我找到這間鋪面。”
王胖子說着,眼睛有些紅了,但他笑了笑,把那些不該流出來的東西又憋了回去。
“現在我有錢了,有鋪面了,有地位了,外面的女人一個比一個年輕,一個比一個漂亮。但我從來沒有動過心。爲甚麼?因爲我知道,沒有她,就沒有我今天的這一切。”
他拍了拍陳懷瑾的肩膀,轉身走了。
陳懷瑾坐在角落裏,手裏捏着酒碗,半天沒有動。
沒有她,就沒有我今天的這一切。
他想起林婉清變賣了母親的玉鐲,湊了五十兩銀子給他做盤纏。那五十兩銀子,是他進京趕考的全部資本。沒有那五十兩銀子,他連京城的城門都進不了,更別提甚麼榜眼、甚麼翰林編修了。
他想起林婉清在他上船之前,塞給他一個包袱,裏面是一雙新做的鞋和一包乾糧。鞋是她一針一線縫的,針腳密密麻麻,又結實又好看;乾糧是她連夜做的,有餅子、有鹹菜、還有一小罐肉醬,夠他喫半個月的。
她一邊塞包袱一邊說:“懷瑾哥哥,你在路上要小心,冷了記得加衣裳,餓了記得喫東西,到了京城記得給我寫信。”
他當時是怎麼回答的?
他說:“婉清,你放心,我不會忘了你的。”
不會忘了你。
陳懷瑾把酒碗重重地頓在桌上,發出一聲悶響。酒水濺出來,灑在他的手背上,涼涼的,像那天在茶樓裏林婉清走的時候帶起的那陣風。
他閉上眼睛,腦子裏亂得像一團麻。
他想起了沈予洲那天來翰林院看他的情景,想起了那雙深不見底的眼睛,想起了那個不輕不重、不急不緩的目光。那個目光告訴他一個事實——你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你的過去、你的現在、你的未來,都由我來決定。
他想起了沈予禾。
那個站在海棠樹下、踮着腳尖去夠花枝的女子。她穿着鵝黃色的衫子,陽光落在她的臉上,她的眼睛亮得像兩顆星星。
那一刻,他覺得整個世界都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