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2/5)
“……竟然那麼久,那麼久,”李夫人愈發覺得可怕,“所以,這兩年,你對靜徽那樣好,並非兄妹之誼……”
“是兄妹之情,亦有男女之愛,”沈維楨平靜,“若非情非得已,我又怎麼會做出此事?但凡有別的法子,我都不會行此舉。現今,唯有我娶靜徽纔是上上之策。”
“有,還有法子,”李夫人漸漸冷靜,盯着他,“你去南梧州,不見靜徽。兩情若在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聽我的,你安心去南梧州公幹,三年後,若還是如此堅持,我便將靜徽許給你,再不過問。”
“別用這招騙我了,我可是您親生骨肉。緩兵之計,您教過我,”沈維楨淡淡,“我前腳剛走,你後腳就會將靜徽嫁出去。”
李夫人冷笑:“你如今有出息了,竟是甚麼都不顧。你想娶靜徽?做夢,只要我活一日,你就別做此妄想!”
“母親打算怎麼阻攔我?”沈維楨問,“認靜徽做義女?公佈她身世?還是如何?不妨告訴您,無論您如何做,都不影響我娶她,不過被人議論、被彈劾丟官罷了——母親愛惜名聲,一心爲家,想必不會行此下下之舉。”
李夫人已經說不出話。
她教出的好兒子,和他父親一樣,有些東西藏在血液裏,改變不了。
甚至,因過早經歷了勾心鬥角,浸淫了人情冷暖,做起事來,更是不擇手段。
拿捏人心,威逼利誘。
“我答應您,”沈維楨說,“我不僅會照看整個沈家,還會顧惜外公家。此次外出公幹,我會請聖上旨意,帶上兩個表弟一併去南梧州歷練。他們讀書不成,又無蔭封,不若走武官之途,也好謀個一官半職、有些傍身的本領。”
李夫人側身,已不願看他:“靜徽必須留在京中,我答應你,不嫁她。”
“女大不中留,”沈維楨說,“何必爲了我,毀掉她大好年華。您爲她選的那個都監,做事不錯,在男女私事上卻不乾淨。他心儀一名賣唱女子,卻無勇氣替人贖身,爲了名聲不敢娶,這般不清不楚地廝混着——靜徽性格軟,若嫁過去,還不是任人欺凌?”
李夫人愣住:“我怎麼不知道這些事?”
“於舅舅而言,不過是一樁男人間的風流逸事,他認爲不值得一提罷了,”沈維楨將信擱在李夫人桌子上,“只是母親不必再與他通信了,您如今做的事越多,將來我就得費更多心思來維持家族名聲。”
李夫人認得那封信。
是她寫給南梧州表兄的,竟被沈維楨截了下來。
李夫人震怒。
竟敢如此,竟敢如此——
她盛怒。
“母親,”沈維楨撂開衣袍,利落地跪在她面前,仰臉,“從小到大,我沒求過您甚麼,就求這一次成全。”
這一跪,令李夫人瞬間失言。
“您好好想想,”沈維楨說,“今日起,我會夜夜去祠堂跪兩個時辰,靜思己過,祈禱祖宗原諒。然情意非我所控,我所能做的,只有先娶靜徽,再照顧好弟弟妹妹們,重振家族。”
離開前,李夫人在他背後,說:“你口口聲聲說這是金玉良緣,我瞧靜徽對你卻沒有半點男女之情。”
沈維楨沒有表情:“她會有的。”
說到做到。
一連七日,沈維楨每晚都在祠堂長跪。
實際上,他並不信甚麼祖宗保佑類的話;如今漸漸發覺,祖宗禮法只是用來便於約束人的說辭,可以靈活套用,管教人時,屢試不爽。
禮法是御下時最好用的工具。
只是這次做的事情未免太大,大到沈維楨自己都覺良心不安。
他清楚兄妹亂,倫確實會遭人非議,子不語怪力亂神,若當真有天譴,也請應在他身上,一切與阿椿無關。
沈維楨跪祠堂的原委十分隱祕,李夫人更是要瞞得嚴實,只說他在潛心拜祭先祖。
此番倒將沈繼昌和沈文煥感動得兩眼淚汪汪。
兄弟二人商議後,決定也效仿大哥哥,要去祠堂拜祭祖先,被沈維楨嫌棄地趕出來,說人多了擾他清修。
沈維楨跪祠堂的第七日,阿椿才得知此事,大爲震撼:“哥哥也會跪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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