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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我能證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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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翠花嚇了一跳,縮回手,嘴裏還在嘟囔:「那也是我們家事兒,主任您也不能不講理吧?證據都在這兒擺着呢……」

林建國趕緊賠笑:「主任別生氣,婦道人家不懂事。不過這事兒確實清楚了,我們帶孩子回去也是天經地義。這幾天給部隊添麻煩了。」

他這招以退爲進玩得溜,既佔了理,又顯得通情達理。

錢斌把筆往桌上一摔,氣得臉色發青,卻又無可奈何。

沒有證據,這篇報導發出去就是事故。

王主任沒動,只是冷眼看着這對夫妻。

他當了半輩子兵,甚麼人沒見過?

林建國那點小心思,在他眼裏跟透明的一樣。

「帶回去教育?」王主任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慢條斯理地開口,「林建國同志,我記得林夏楠同志今年已經滿十八週歲了吧?」

林建國一愣,點頭哈腰:「是是,虛歲十九了。」

「既然滿十八了,那就是成年公民。」王主任把茶杯往桌上一放,聲音擲地有聲,「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有權利自主選擇自己的生活,包括居住地、工作,當然,還有婚姻。」

他擡眼掃過張翠花那張還沒來得及收起猙獰表情的臉:「現在是新社會,不是舊社會那種賣兒賣女的年頭。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包辦婚姻,禁止買賣婦女。你們那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就過時了。不管是不是親生的,是不是收養的,你們都沒有權利逼她嫁人。」

張翠花一聽這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貓,當場就炸了:「主任,您這話說的!啥叫買賣婦女?我們養了她這麼多年,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供她喫供她喝,這時候收點彩禮錢咋了?那不是天經地義嗎?哪家嫁閨女不收彩禮?」

「收彩禮和逼婚是兩碼事。」錢斌在旁邊忍不住插嘴,手裏的筆桿子都快捏斷了,「你們那是要把她賣給村裏的二流子抵債!那是把人往火坑裏推!」

張翠花唾沫星子亂飛:「那是給她找個好歸宿!人家張鐵柱家多有錢啊!嫁過去喫香喝辣,咋就是火坑了?」

「行了!」林建國一看這婆娘又要壞事,趕緊拽了她一把,臉上堆起那副招牌式的假笑,「主任,記者同志,您二位說的對,太對了。我們也沒說非逼她嫁啊,這不是……這不是還沒嫁嘛。回去以後,我們肯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願,她不願意,那咱就不嫁,這總行了吧?」

他眼珠子一轉,話鋒一轉:「只不過呢,主任,這孩子從家裏偷跑出來之前,那是真真切切偷了家裏的五十三塊錢和二十斤糧票。這可不是小數目啊,我們帶她回去,也不是爲了別的,就是要把這事兒弄清楚。就算是成年人,偷東西也是犯法的吧?我們做家長的,總不能看着孩子走歪路不管吧?」

王主任沉默了。

錢斌也沉默了。

沒有證據證明她是烈士遺孤,那她就是林家的養女。

偷拿家裏的錢,那就是家務事,頂多算是個治安問題,甚至連派出所都懶得管,只會讓家裏自己解決。

這就是現實的無奈。

法理之外,還有人情世故,還有那些扯不清的爛帳。

只要林建國一口咬定是家務事,部隊確實不好強行插手。

辦公室裏陷入了一陣死寂。

只有牆上的掛鐘,「滴答、滴答」地走着,每一聲都像是敲在林夏楠的心口上。

她看着窗外,天灰濛濛的,像極了她此刻的心情。

重活一世,難道真的就要折在這裏?

她不甘心。

「王主任,」林夏楠轉過頭,目光裏沒有淚水,只有一種讓人心碎的平靜,「真的沒有別的辦法了嗎?哪怕……哪怕只是再查一查?」

王主任避開了她的視線,手裏的煙盒被捏得變形。

他想幫,但他是個軍人,做事得講規矩,講證據。

現在的證據鏈,完全不支持林夏楠的說法。

「小林啊,」王主任嘆了口氣,語氣裏透着無力,「不是我不幫你。現在的文件記錄,確實對你不利。除非……」

他頓了頓,搖搖頭:「除非能有新的證人,或者是新的物證,能直接證明你的身份。否則,我們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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