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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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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張主任名叫張曉雅,原在萊州市城郊街道辦事處工作。

七年前,胡小波侵犯了一個剛入職不到兩個月的新人,一個星期後的下午三點,新人從天台跳了下去,當場摔死。

原負責人提前內退,隨後,三十三歲的她空降。

她到任當天,首先做了個在天台四周砌圍欄的決定,其次開會讓所有人在公衆場合莫談此事,最後親自出馬安排死者家屬與胡小波和解。

砌牆閉嘴大家沒反對,倒是和解惹了衆怒,所有人都在期待談判破裂。

但最終,在她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死者家屬接受了賠償,胡小波保留了工作。

空降本就難以服衆,留下胡小波更是爲千夫所指,七年內,每每提及此事,無一人不罵她。

午飯時,衆人都在討論胡小波被打一事張曉雅會如何處理,有人提到了七年前,接着,討論大會變成了“討伐張曉雅大會”。

七年前,小王也跟他們一樣義憤填膺,但七年後,她突然對張曉雅的做法有了新的看法,她覺得:“窮人沒有選擇。”

有人沒明白她的意思,問:“甚麼窮人?甚麼意思?”

小王說:“人都欺軟怕硬,胡小波不是傻子。你看他挑的都是甚麼人下手?哪個受了欺負有人給她撐腰過?又有幾個被欺負了敢出面揭發他?”

衆人沉默。

小王說:“這是曹麗華的底氣之一,也是胡小波屢犯不改的主要原因。”

有人說:“你這樣說那些受害者,有些過分。”

小王看向她,說:“我可沒指責她們的意思。”

那人問:“那你甚麼意思?”

小王說:“就拿那個輕生的小妹妹來說,她當下沒有報警,一個星期後才輕生,證據早沒了。就算她的家人報警,也死無對證。法律只看證據,沒有證據,曹麗華完全可以反告她家人蓄意誣陷。人既然已經死了,最該考慮的是如何將利益最大化。跟曹麗華那種人講法律沒用,拿錢纔是最優選擇。”

那人被說服,但也不完全贊同:“要是我,我不會輕生,我不僅要錢,我還要把他廢了。”

另一人白了她一眼:“要是被那種人糟蹋,我寧願去死。”

那人說:“不就是睡一覺嗎?跟誰睡不是睡?兩三分鐘的事,忍忍也就過去了。真沒必要去死。”

“那也不能就這麼算了。”

那人覺得她有些幼稚:“你知道取證有多難嗎?你知道從立案到定罪這中間需要多長時間嗎?你不工作不生活了?”

有人要反駁,小王拉了她一把,隨後用眼神示意了下打飯窗口。

衆人看過去,窗口那邊,張曉雅和曹麗華正在打飯。

*

下午兩點四十,何淺出了門。

西隆花苑沒有停車場,唯一的車棚夾在12和14棟之間,只停放非機動車,位置很偏,與6棟一南一北遙遙相望,好在有條近道直達。

她抄近道來到位於整個小區正中間的涼亭時,涼亭的四周圍着藍色圍欄,圍欄上貼着施工告示,她看了眼,轉身原路返回。

她習慣把車停在最偏僻的角落,但角落裏沒有,整個車棚也都沒有找到,她的第一反應是車被偷了,正打算報警,她忽然想起昨晚自己是坐車回來的。

這麼一耽擱,距離上班時間只剩下了不到5分鐘,她趕緊叫了輛出租車,誰知行到半路,又遇上了車禍。

一輛越野車在十字路口爆了胎,蹦濺的輪胎殘片傷到了3輛經過的電動車,其中一輛後面坐了個10歲男孩,男孩被氣浪衝下電動車,頭直接摔在了地上。

越野車車主見情況不妙,打開車門想跑,卻被圍觀羣衆揪住了。

這個十字路口的南北向道路正好通往去萊州市殯儀館,5分鐘過去了,路況還是沒有疏通,司機等得有些上火,唉聲嘆氣道:“他媽的點真背,今天就不該走這條路。”

他說完,餘光裏突然看到了後視鏡裏坐在後座的何淺,他笑笑,說:“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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